永平的历史演变
永平建立较早,东汉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设县。据《后汉书·西南传》“永平十二年,哀牢王刘茂遣其子为氏,宪宗以其地设哀牢、博南二郡,割益州郡西一校尉所领六郡,组成永昌郡。”是永平建县的开始。“渤南”这个词是中国一座山的名字。因为博南山雄伟壮观,绵延数百里,是博南古道必经的重要山脉。故博南县因山得名,属永昌县管辖。自东汉建县以来,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隋朝,隶属关系不变。
唐武德七年(624),废郡设州,云南* * *设七州。永平归匡州管辖,但时间不长,没办法查到具体位置。唐中期,南诏崛起。唐贞元十年(794年),南诏改永昌郡为永昌节地,并在汉代的博南郡设盛翔郡,属永昌节地。宋朝大理国时期,永昌被废,代之以永昌府。永平仍被称为盛翔县,属永昌府管辖。
元宪宗七年(1257),忽必烈灭大理后,废除郡县制,改设万户府、千户所。永平改名千户所,隶属大理万户府。元朝至正十年(1273),取消万户宅、千户宅的设置,由省一级改为路、州、府、县四级设置。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以东汉武帝“永平”为名,改称永平,属永昌郡管辖。
据《永平县志》记载,“永平”二字有两种含义:一是元代为纪念建县功绩,以东汉皇帝永平之名命名博南县。第二,元朝为了稳定社会秩序,选择了“永平”这个县名,寓意社会“长治久安”。
明洪武十五年(1382),永昌府改为金牙卫,二十三年(1390)改为金牙军民指挥使司。景泰年间(1450-1456),公司撤销,设永昌镇。嘉靖元年(1522),巴镇改名永昌军民府,后取消“军民”二字,改称为永昌府。明代永昌府虽几经更名,但永平与永昌府的隶属关系始终未变。
此外,明代由于战后军民粮食的需要,在云南实行垦荒制度,开展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并设置卫生、御、研等机构。永平建立帝国政府,直到清康熙五年(1666)。因为帝国政府的弊端,废除了,合并了郡县。
清初沿袭明制。清末实行“堂路”制,永平属西路。辛亥革命后,民国二年(1913)成立云南军政府,废除清政府、部、州,但保留县制,改清西路为云南西路,次年改称腾越路。民国十八年(1929)废除厅制,实行省县两级制。永平随后脱离永昌府,直属于省管辖。民国二十一年(1932)云南省共设12个府巡察区,二十三年(1934)又分为16个巡察区,二十七年(1938)改为行政督察署。民国三十一年(1942),在保山设立第十二巡抚公署,永平再次划归其管辖。民国三十八年(1949)十二月九日,云南发生和平起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1949年2月28日,经广西、云南、贵州区党委批准,永平由保山调至大荔区。1950 1、永平调任滇西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大理地区行政公署。1956 165438+10月,大理白族自治州成立,辖永平。1958 10,云龙、永平两县合并,称为永平。1961年3月,恢复原永平、云龙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