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镇的历史变迁。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在湄潭县设立明廷平伯,隶属贵州平岳府。复兴为湄潭县七乡前三。民国元年(1911),该县按东、西、南、北、中几个大区设置群防局,市府场场一带属北区群防局。民国37年(1948)11月,县部坚持恢复永兴区部,获准成立。当时全县只有1区,19乡,2镇。复兴场仍属永兴区管辖。

1949 165438+10月23日,湄潭县人民政府宣布成立。5月,1950,复兴场成立区政府。它被称为第七区。有十个村要进行土地改革。土改运动结束后,建立了团结、七里、中心、仁和、建设、玉屏、杨家坪等7个小城镇。1954根据上级指示,区级组织的名称不再用数字排列,而是全部冠以区的地名。第七区叫复兴区。1958,复兴区和永兴区合并为人民公社。当时阳山划归凤岗,中心场划归马山公社。1982 4月1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永兴分为永兴和复兴两个区。复兴场区辖复兴场、绥阳山、七里坝、中新、杨家坪五个公社。区级机关进驻复兴场。1992,建镇后复兴区更名为复兴镇。原辖的5个乡镇更名为行政区。当时全镇辖5个行政区,37个村,301个村民小组。2001年9月,撤销行政区域,36个村合并为11村,1居委会。即梅江村、杨家坪村、两路口村、新金龙村、绥阳山村、观音阁村、茅台村、复兴场村、高燕村、大桥村、七里坝村、复兴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