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原因和现状分别是什么?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权
关于“非遗”,我们往往侧重于抢救个别少数民族,尤其是濒临灭绝的人口基数小的少数民族。这当然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能否突破单个民族、局部地区、特定时间、某个行业的“非遗”,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发掘56个民族的伟大家族成员?
“无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非物质形式存在,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各种形式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强调以人为中心的技能、经验和精神,以活态变化为特征。突出非物质属性,更强调独立于物质形态的存在质量。然而,在物欲横流、精神空间受到严重挤压的当今社会,“非物质遗产”在申报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局面,突破物质形态的壁垒和限制,保持“非物质遗产”的无形特质,是尊重老祖宗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
“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
“非遗”具有很强的人化礼乐的功能,大多是先民对悲伤、生死、婚姻、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和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活态文化。它的实用性还表现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然而,在实际保护中,我们对遗产的文化品质在不断消失,功利目的越来越突出。即使是“非物质遗产”的保存、申报和保护,也受到强烈的利益驱动,不仅仅是个人需求,还有当地政府的帮助,使得申遗成为当地的一种广告、旅游宣传和增值方式。更何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是一个异化、商业化、亵渎、脱离文化常态的过程。没有经济利益的冲动,有多少人会从文化本位上关注“非遗”?
“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起源
“非物质遗产”是我们的祖先通过日常生活的使用而保存下来的文化财富。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种群体、团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习俗、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物品、手工艺品和文化遗址。”在历史的长河中,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环境、与自然的关系、民族的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创新,但遗产的文化认同感和历史感始终不变。今天的“非物质遗产”,如何保留遗存的自然状态和真实性,减少人为成分,如何继续维持日常活动,减少节庆活动,如何增强实用性,减少表演性,如何体现民间性,减少官方性,就是要在今天还原前人遗产对后人的作用。没有这个作用,遗产就会变成负担。特别是今天看到的“非物质遗产”,大多形成于农耕时代,保存在相对封闭落后的地方。能否在现代化的大潮中继续发挥作用,如何避免被现代性同化,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孝子和孙子必须考虑的问题。
“保护”——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用的“保护”二字本身就说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成长、延续、消亡的过程,“非遗”的未来也处在这样一个动态的过程中。如果“非遗”本身没有足够的生命力继续发展,我们今天的保护就变成了对“非遗”的临终关怀。当一项“非遗”无法被后人自觉传承,需要借助外力被动留存时,我们不能不考虑它还能持续多久。当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项目申遗保护,自身难以维系的时候,我们不禁会想,有多少未列入申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们未曾关注的偏远村落里苟延残喘,直至经年累月停止呼吸,逐渐流失。现代化的冲击和商业化的影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有的土壤和社会环境,它将逐渐消亡。当一个文化项目被放进一个受保护的温室里,让后人从外面去考察、观赏、品味,可能已经是一种悼念了!
“名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
基于西方学术理念,按照西方文化分类方法和程序申报,因符合西方价值评价标准而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这个过程中,“非遗”本身可能被肢解,体系的完整性可能被碎片化、鲜活化,“非遗”的本来面貌可能会丢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保护,不是因为好看,而是因为有用!如果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看起来没用的东西,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和收藏古董、艺术品没什么区别,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非物质的非物质遗产更加重要。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不可言说的意义、情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审美习惯,蕴含着传统文化最深厚的根基,保留着形成民族文化的原始状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