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是一个怎样的人?

康有为(1858年3月19 ~ 1927年3月31),又名祖一,原名广厦,名长,又名苏畅、伊名、吉梗、西樵山人、尤村措。出身官宦之家,广东望族,世代儒者,理学传家宝。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社会改革家、书法家、学者,信奉孔子的儒家思想,致力于将儒家思想改造为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国教。他曾担任孔教会长。主要著作有《康子篇》和《新学伪经考辨》。

中文名:康有为

别名:康南海

国籍:中国。

出生地:广东南海

出生日期:1858三月19。

死亡日期:1927三月31。

职业:政治,工业部部长,书法理论家。

主要成就:在公交车上写作

强组织社会

代表作品:《康子篇》;新学与伪经考辨

政党:保皇党

目录

出生和死亡日期

人物简介

早年主要著作写光绪为官,组织强学会,创办报纸,酝酿戊戌变法。

角色的生活

性格思维

定性思维

税收思想

个人贡献

1.康有为对中国宪法发展的贡献依宪治国理念的提出,反对专制政权,主张君主立宪,主张权力制衡的政权组织形式。民权思想和政治观点以公民自治理论为基础,主张地方自治。第二,康有为宪政思想的局限性。第三,康有为宪政思想的来源。第四,康有为的书法思想。

影视影像的生卒年月

人物简介

早年主要著作写光绪为官,组织强学会,创办报纸,酝酿戊戌变法。

角色的生活

性格思维

定性思维

税收思想

个人贡献

1.康有为对中国宪法发展的贡献依宪治国理念的提出,反对专制政权,主张君主立宪,主张权力制衡的政权组织形式。民权思想和政治观点以公民自治理论为基础,主张地方自治。第二,康有为宪政思想的局限性。第三,康有为宪政思想的来源。第四,康有为的书法思想。

影视影像

发动

康有为

编辑这一段的出生和死亡日期

咸丰八年(1858三月19)生于广东南海丹灶镇苏村,民国十六年(1927三月31)卒于山东青岛。

主要作品

大同书

春秋东史研究,考孔子变法,考新学伪经,考日本变法,考《大同书》。

《康有为画像》(12张照片)、《欧洲十一国游记》、《光义双缸船》等。七十岁去世。

早年

康有为最早的老师是他的祖父康赞秀。十九岁师从南海九江著名学者朱慈琪。康赞秀和朱慈祺都信奉宋明理学。所以康有为在宋明理学的影响下,鄙视所谓汉学家的繁琐考证,企图开辟一条新的治学之路。学了一段时间理学,也不赞成理学。因为理学“只讲孔子的修身,不讲孔子的救世。”他二十二岁离开朱慈琪,只身前往西樵山白云洞求学。他读了很多实用的书,如顾的《天下郡国病志》,顾祖禹的《读史纪要》等。同年,他去过一次香港,这让他大开眼界。后来又看了《海国图册》、《瀛寰略》等书,说“购买地球地图,逐渐收集西学书籍,是讲西学的基础”。这一年是康有为由中学向西学转变的重要开端。1882年,康有为赴京参加考试。他回来时路过上海,在那里进一步接触了资本主义的东西,收集了许多介绍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和自然科学的书刊。经过学习,康有为逐渐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比中国的封建制度更先进。清朝的帝国主义侵略和腐败,点燃了年轻的康有为胸中的救国之火。西方的繁荣使他决心向西方学习,以拯救处于危险中的祖国。

写信给光绪

光绪皇帝

1888年,康有为赴京参加顺天乡试,未果。当年9月,他上书光绪皇帝,哀叹祖国危亡,批判因循守旧,要求变法维新,提出了“化成法、明时势、慎时势”三大纲领性主张。1891年,康有为回到广东,开办万亩草堂书院,聚集弟子讲学,为变法运动创立学说。先后写了《新学考》和《孔子变法考》两本书,都是以尊孔的名义写的。前一本书把一些封建主义者一直认为神圣的经典宣布为伪造的文献;后一本书把原本保守的孔子打扮成一个富有进取精神、崇尚民主思想和平等的人。康有为的观点虽然不科学,但他的改革精神在知识界产生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对封建顽固保守分子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这两本书被他们视为异端邪说。1894年,康有为开始编撰《人类公理》一书,多次修改,后出版为《大同书》。《大同书》描写了人间种种苦难,提出大同社会将是一个无私生产、无阶级、互为交友、平等的人间天堂。这当然是荒谬的,因为“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大同之道。”

进入官方职位

康有为从容地为戊戌变法奠定了理论基础后,又积极地进行了65438年至65438年的改革实践。

由《马关条约》签署

1895年4月,正在北京参加考试的各省举人听说清政府要与日本缔结《马关条约》,都极为愤慨。康有为连夜起草了一份一万四千字的皇帝论。来自各省的1300多人聚集在一起,通过了这本书。5月2日,这份完颜书送到了都察院。这就是著名的“公交车上的文字”。书中,康有为站在爱国的立场上,极力主张“拒和、迁都、变法”,建议皇帝“诏鼓天下之气,迁都以定天下之基,练兵以强天下之势,变法以治天下。”这次考试,康有为中了进士,被任命为工部主任。后来,康有为又接连给了皇帝几本书。康有为的提问让光绪皇帝很感动。在这些书中,康有为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变法思想,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政治上,康有为提出了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的要求。他指出:“东西方的强大是由于宪法的制定和国民议会的成立。议员、君主和公民讨论一个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经济上,康有为提出了发展工业,振兴商业,保护民族资产阶级利益的主张。在文化教育方面,康有为提出了“启蒙民众”、“兴学”、“废八股”的主张。这些方面构成了康有为变法维新的基本纲领。

强组织社会

为了组织和发展维新派势力,康有为于1895年8月在北京组织了强学会。强社成立后,每三天开一次例会,互相讨论“中国自强”,批判顽固派投降卖国。这激怒了李鸿章等人,他们下令关闭这个地方。

强大的社会

一个社会。在社会封闭之前,康有为感到紧张。同年离京南下在上海165438+10月组织强支会,不久被关闭。1897,11年6月,德国出兵占领胶州湾,引起全国人民的激烈反对。1898年3月,康有为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鲍全国代表大会。在成立大会上,康有为慷慨陈词,说:“二月以来,失土失权二十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为什么会死?”康有为的话深深打动了听众的心,该国的成员人数迅速增长到数百人。这引起了顽固派的恐惧和诽谤。有人写了一封信,诅咒国会“护国,必然乱。”有的人还写了弹劾信,准备调查康等人。只是光绪皇帝说“保家卫国就好了”。然而,自那时以来,国民议会的活动很少。康有为及其同僚通过组织社团宣传爱国主义,进一步发动群众,扩大变法维新的影响。

创办一份报纸

维新派还通过出版报刊进行舆论宣传。1898强社成立时,康有为在北京创办《中外故事》,开始印了1000册,后来印了3000册。当时很多官员都能看出来,它在朝廷内外都有很大的影响力。同年,康有为在上海组织出版了《强刊》。改革派通过报纸动员力量,扩大阵地。

酝酿改革

梁启超

康有为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实践获得了巨大的社会声誉。光绪皇帝要召见康有为。但由于反对变法的大臣们设置障碍未果,光绪皇帝下令,康有为今后如有奏折,当天呈送,不能阻拦。6月1898,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圣旨》,宣布实行新政,“变法自强”。五天后,光绪皇帝正式接见了康有为,授予他“宰相衙门行走北京”等六个头衔,同时授予他专事奏事的权力。不久,梁启超和谭嗣同也在政府中任职。就这样,康有为和他的同事们终于参与了变法维新。

谭嗣同

是的。在过去的三个月里,他们根据皇帝的指示,颁布了许多旨在实施新政的诏书,如设立学校、提倡一定的言论自由、奖励发明、保护和奖励农业、工商业、改革财政等。

戊戌变法

康有为等人以为只要抓到皇帝,就什么事都没有。实际上,光绪皇帝只是一个空架子,实权完全掌握在慈禧太后等人手中。就在康有为等人踌躇满志的时候,反对派发动了“1898年政变”,打倒了维新派。光绪皇帝被囚禁,谭嗣同等人被杀,康有为、梁启超逃亡国外。戊戌变法历时103天,又称“百日维新”。康有为认为“君主专制、宪政、民主三大法则都要一一进行,有条不紊,就会出现混乱。”在《法国大革命》的序言中,他揭露了大革命的残酷。“我读了各国的历史,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人民与人民斗争的戏剧不是没有眼泪的。全国大出血,百日巴黎亡,一百二十九万尸三变,君主复辟,劫难八十年。”当袁世凯提出要拜孔子时,康有为召集李和段提出要拜孔子。“中国人不拜天也不拜孔子,为什么要留下这个膝盖?”编辑这个角色的生活。

康有为出生在一个封建官僚家庭。祖父康赞秀是道光年间的举人,父亲康大初是江西知府。康有为自幼学习儒学,1879年开始接触西方文化。1882年,康有为赴京参加顺天乡试,未果。回南时路过上海,购买了大量西学书籍,吸收了西方的进化论和政治观点,初步形成了维新变法的思想体系。1888年,康有为再次进京参加顺天乡试,借机第一次上书光绪皇帝,要求变法,但遭到阻挠。1891年后,在广州创办万亩草堂,收徒讲学。他的弟子有梁启超、陈、等人。1895年,他到北京参加考试,得知《马关条约》签订,合1300余举人,数万册书,即“公车上书”,未能达成。当年5月底,他第三次上书,得到了光绪皇帝的批准。7月,他和梁启超创办“中外故事”,不久在北京组织了一个强学会。

慈禧

1897年,德国占领胶州湾,康有为再次上书要求变法。5438年6月+次年10月,光绪皇帝命康有为出变法意见书,他呈上了《诏书统筹》一书和《日本明治变法考》、《俄国彼得大帝变法》两本书。4月,他和梁启超组织保卫国民大会,呼吁救国强国。16年6月,光绪皇帝在颐和园秦征厅召见康有为,任命他为总理衙门张静,让他专门做变法的准备工作,史称戊戌变法。后来由于慈禧太后的干预,变法失败,其具体细节至今仍有争议。变法失败后,光绪皇帝被软禁,康有为的哥哥康任光被杀,康有为逃往日本,声称手握圣旨,组织保皇派社团,鼓吹开明专制,反对革命。为了获得国际支持,他周游世界,会见欧洲君主。辛亥革命后,康有为于1913年回国,主编《我不能忍》杂志,主张恢复孔子。作为保皇党的领袖,他反对* * *和平制度,一直在策划清剿废帝溥仪。1917年,康有为与忠于前朝的北洋军阀张勋发动复辟,立溥仪为皇位,不久在时任北洋政府宰相段的讨伐下失败。康有为晚年一直宣称效忠清朝。溥仪被冯玉祥逐出故宫后,曾亲自前往天津,参观溥仪居住的静园。1923年,康有为迁居青岛汇泉湾,并买了房子居住,将自己的房子取名为“天堂花园”。之后他的几个孩子在青岛读书的时候也住在这里。当我第一次住在青岛,我打算建立一所大学,并起草大学章程,但我放弃了,因为高洪恩,胶澳的商业港口,首先监督它。晚年,他为青岛的美景写了许多诗,他的一些刻石诗已成为崂山风景区的组成部分。20927年3月8日,康有为在上海庆祝70大寿,3月21日抵达青岛。30日晚,一位广东老乡请他吃饭,但饭局还没结束他就腹痛难忍,第二天就在异乡去世了。康有为首先看到了当时国家的危机,并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对孙文领导的辛亥革命给予了实践指导。编辑这一段的人物思想

康有为的理想和政治主张主要体现在他的《大同》一书中。近年来,关于康有为的历史地位存在很大争议。由于维新变法后各派人士的自述出于政治宣传的目的,往往不真实,所以研究这段历史非常困难。编辑本段的定性思维

对康有为及其推动的戊戌变法的定性之争从未停止,对其政治思想的研究成果更是众说纷纭。这里我引用《论康有为政治思想的根本属性》(安徽师范大学2008年“学术月”论文一等奖作者王建辉撰写):“19年底的中国是封建社会的末期,但我们不能套用理论把这一时期的变革定义为资产阶级维新运动,解释为资产阶级革命,也不能因为客观进步而忽视变革人物的主观落后性。是用理论分析历史的方法,是客观分析历史,得出新理论的研究。体制的改革除了经济基础的推动,还需要适时的文化更新。经济基础的形成有时并不能快速直接地推动上层建筑的飞跃。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的渗透,19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现工人队伍,六七十年代形成国内资本主义势力。并且,在那之后,“第一次世界大战”迎来了短暂的春天。但在当时,这种资本主义的力量还不足以作为推动上层建筑的革命。而且,把戊戌变法定义为在儒家思想主导的氛围下的资产阶级维新运动,也是值得怀疑的。作为这场革命的指导理论,康有为的政治思想也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封建文化的一部分,但这部分又孕育了一定程度的叛逆精神。”(此处仅供参考。)编辑这个税收思想。

康有为是19年底向西方求实的著名代表,戊戌变法的领导者。康有为主张变法,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他认为,税收政策的改革主要是“通过削减出口税收来扩大业务,以此来安慰人心。”他猛烈抨击厘金税,认为它对商业、农业和国家都没有好处,必须废除。他说“内地商业没有比厘金更害人的了,全世界的商人都苦了很久了”;指出“利津农工的来源是外面富商的流失。”它不仅以募捐为基础,而且充满了服务,国家并没有从中受益。“他主张通过征收印花税来开辟财源,同时控股银行、邮政等国有企业来代替厘金税。康有为认为,商业的繁荣可以使国家富强,统治者必须“护商”,而护商的关键在于轻税。指出“我国被误认为克制到底”的说法.....只能是交重税来为难它。“至于对我们企业的出口征税,这比对外国人口征税更重要。这与各国保护商业的方式相悖。生意安全吗?”康有为的轻税思想在后期发展为无税论。在《大同书》中,他主张“公从未收一人之税,一扫天下各国之苦。”这种观点其实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幻想。编辑此个人投稿。

历史不可能重演,但不同的历史时代可能会有类似的问题。19年末20世纪初的中国,和今天一样,处于社会政治和法制的转型期。因此,研究100年来宪法思想的发展,对于今天的宪法学和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康有为是清末民初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在19世纪的最后几年,他领导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启蒙运动。首先,他在1895的公交车上写了一封信。后来他以上书谏的方式,发起了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康有为之前,没有一个思想家敢像康有为那样,反复向皇帝提出自己改革中国政治制度的建议和主张。在我国历史上,他第一次主张中西政治制度的结合,第一次提出了中国的宪政,并提出了具体的宪政方案:提倡民权,设立议会,举行选举和地方自治,在坚持儒家传统和君主专制的前提下,逐步借鉴西方的宪政经验。康有为的宪政思想有许多保守的成分,但作为我国民族思想文化成果的组成部分,我们仍应予以重视。

一、康有为对中国宪法发展的贡献

康有为是中国最早探索宪政的人之一。他的宪政思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察。

引入依宪治国的理念

戊戌变法前,中国的封建制度保持了40 0多年,不能说没有法律,也不能说没有“依法治国”,但法律来自君主,权力受到法律的尊重;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约束臣民而非君主;以礼入法,维护以家庭为基础的封建等级制度。当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在西方相继建立,自由、平等、博爱等人权理念在1 9年底传入中国时,中国还是一个皇帝嘴里塞满宪法,君主至上的社会。康有为第一次提出了一个法律概念,即宪法,其中包含着制约君主专制的含义。他认为国家的政治制度可以分为专制、宪政和* * *三种。在专制政体中,“一君”“几臣治国”,而宪政政体则是“一君百万民和”。所以“宪法”就是“改革之路”。早期出国留学或派往海外的中国人也建议改革内政,学习西方政治制度。然而,它往往是一个简单的制度介绍,没有意识到宪法在限制君权和对抗封建专制的作用。从康有为倡导君主立宪一直到清末,尽管有* * *和谐、帝制、民主、专制的反复,但历届政府都是从宪政入手,将一国政治的基本原则记录在宪法中,这应归功于第一代依宪治国的倡导者。

反对专制,主张君主立宪。

康有为时代之前,中国只有朝代更替,没有政权更迭。自康有为以来,君主专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受到了挑战。康有为反对君主专制,主张君主立宪。他认为君主的权威是无限的“有几何公理”,主张“一府为政而立,民主不立。”又说:“君臣关系,都是以人之法为基础的。有的人立了法,然后就有了君臣。今天这个立法权是属于公众的,所谓平等用人的法律也是最有利于人类的。”因此,康有为明确提出了身份平等的概念,作为中国资产阶级民主宪政的理论基础。戊戌变法前后,康有为对宪政模式的选择发生了变化。戊戌变法前,他主张中央集权的君主立宪制,类似日本和德国。但在戊戌变法后,他主张虚拟君主,类似于英国。(3)戊戌变法期间,他认为“变法”要“以俄国彼得大帝之心,日本明治政府之心”。前者意在强调其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后者是指日本明治维新后建立的君主立宪制。直到1906年,康有为在《法兰西创建的演变》中还分析说,(法兰西和日耳曼)两个国家是同时创建的,但实力不同,主要是由君主制能否中央集权决定的。(4)有人认为康有为在辛亥革命后仍然主张君主立宪,反对建立民主共和国,实际上是维护封建专制。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辛亥革命后,康有为主张君主立宪,但所谓虚君,“名为皇帝,实非皇帝”,君主的职权由宪法规定。“宪法由高级顾问委员会起草,全部由民权组成”,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和最高权力。”⑥在这个设计中,专制政权下的皇帝的立法权、行政权、人事权、军权都形同虚设,与戊戌变法时康有为倡导的君主立宪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虽然他反对革命* * *和政权,说民主* * *和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7。但需要指出的是,民主* * *和虚拟君主* * *和也是资产阶级民主* * *和国家在近代的表现形式。从宪政发展史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宪法和宪政起源于英国,其主要特征是建立了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这无疑是对封建专制的历史性超越。直到今天,它的历史意义也不应被否定。所以,忽视历史进程和时代特征,断言辛亥革命后康有为的宪政思想是反现代的,恰恰是忽视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特征,是以现代人的观念强加于历史人物的评价。

主张权力制衡的政治组织形式。

合议和分权是以传统或理性的方式限制集权统治的特殊手段。他们为现代行政管理和宪法政治做出了贡献。⑧法国大革命作为世界宪政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一幕,曾经明确提出:“任何不建立三权分立、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国家,都没有宪法”。康有为很早就在理论上肯定了分权制衡理论的合理性。在戊戌变法前写的《实践论公法》(前65,438+0,888年)中,康有为从几何原理出发,认为“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从古至今,都不在相互对立的体系中。”⑨他认为:“如果按照‘一顺一逆’的原则立法,谁使地球古今,就有人能中和别人,但人不能中和别人。.....然后就会有擅长权力发大财的人,生活在权力之下,被权力反对的人就要遭殃。”在代钦差大臣宋伯禄参加起草的《有条不紊的改革,求速战速决,化险为夷》中,他特别指出了三权分立的主要内容:“太尉议政,即三权分立。三权是讨论政治的官员、行政官员和司法官员。老公国的政权也是犹太人的身体。政者如心,政者如手足,司法者如耳目,各守其官,然后做事。”⑾同时,他反对机构设置重叠,认为中国的弊端是“管得太多,小官太少。”⑿宪法中的“分权制衡”原则包括两个层面。第一,最高主权按类别和权限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别由独立的机关负责,它们之间是一种制约和平衡的关系;权力下放的第二个方面是国家结构形式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下放和制衡。从康有为后来的变法实践和政治理论来看,他对三权分立并没有太多专门的论述。但他主张议会政治,实际上是君主集权;主张地方自治就是主张地方分权的集权。

民权思想与政治观

在康有为之前,中国有“民本”的思想,但他没有民权的思想。康有为吸收了西方自由主义的民权观,强调公民自治。康有为在《公法书籍目录提要暨实用公法百科全书》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民权观。他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同时又充满差异。这些充满差异的人是独立的,有自主权的,他们应该“用平等的法则”,对此进行规范。他不仅主张长幼平等、朋友平等(治国理政、议公法),甚至认为君民平等。在《君臣之门实践论》(引用一篇)一书中,他论述:“立君之人以为自己是自己的捍卫者。”盖就像两个有交集的人,找了另一个人做调解人。所以所有人都是大臣,多个人可以统称为君”14。把君主比作契约关系中的见证人,而不是过去把君主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合法来源,这是当时思想上的一大进步。

它以公民自治理论为基础,主张地方自治。

他认为:“中国的大病在于官代民治,不听民自治”,“立法的意义是为国着想,不是为民着想,而是不谋乱,不谋治。.....(故)有大官无小官,有国官无乡官,有国政无民政,有代治无自治。”康有为主张的地方自治,类似于“古人的封建主义”。“但古人,乱世一家,有天下之患,有私心之战,故此不可行。今天如果平反封建,听取人民自治,征询受众意见,人人谋己公益,那么地理优势就会大大提高,人力就会大大提高……”。他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参照系,即“因农村城市旧习而采英德法日之制”,以“十里万人以上者为一局,或称城市,……”⒂其他具体设计。当时提出地方自治是为了反对中国传统的大一统国家结构。地方自治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减轻中央政府负担,在促进地方政治清明的同时,形成对中央行政的牵制力。而且地方自治的基础是人治,与中国的割据自治或士绅、宗族权利维系的地方自治有质的区别。从中国法律和行政的传统来看,维护国家秩序的规范有很多,比如“治官之法”、地方规范等,但它们的出发点都是“治民”,而不是“治民”。以“民治”为目标的地方自治,始于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戊戌变法的启蒙。需要指出的是,康有为虽然主张地方自治,但始终反对联合各省自治,维护一元国家结构。1920期间,军阀混战,各地纷纷独立。有人根据美国和德国的联邦制提出了联合省自治理论。对此,康有为很清楚,美国和德国之所以实行联邦制,在于它们在建国前都是“长期分离的国家”,而实行联邦制恰恰是为了统一。但2000年,汉朝以后,中国在统一的基础上建国,采取了联省自治。实际上是瓜分国家,分割土地,是“没有自主权的自治体”。其实军阀是专制的,“只是产生了割据政权的军事统治,而产生了人民统治,所以自治二字不必虚用”。⒄·康有为这一论断的正确性后来被中国历史的发展所证实。

二、康有为宪政思想的局限性

首先,康有为的宪政思想虽然曾经启发和影响了后来的宪政理论,但其中有很多保守的成分,主要表现在对君权的妥协和对传统的、占统治地位的礼治思想的吸收,以及儒法合流。保守的宪政观在西方是成功的。然而,在康有为时代,保守的宪政思想并不能解决中国的危机。当时中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出现了生存、民族、民主三重危机,而康有为的宪政观最关心的是生存危机,即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问题。无论是设制局,还是满汉平等,都是充实强兵的手段。即使康有为的变法能够成功,也只能解决中国的部分危机,即生存问题。但一方面,清政府自身的存在受到了合法性问题的挑战。君主专制作为一种传统的统治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西方民主思想的传入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成熟,渐进和谐的保守改革思想受到更加激烈和迅速的民族民主革命的挑战,尤其是满族官员非常担心失去既得权力,而大量汉族民众则对长期的民族不平等不满。其次,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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