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史料记载焚书坑儒?求书中原话

第一,“焚书坑儒”是两回事。

很多人把“焚书坑儒”当成一回事。其实“焚书”和“焚书坑儒”是两码事。他们一前一后,背景不同,性质不同。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及一系列改革都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李斯描述当时的情形说:现在皇帝统一天下,明辨是非,独尊法制;而标榜私立学校的,则相互勾结,反对国家的法令。那帮人一听到皇帝的命令,就凭着私塾发表狂言。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大街小巷议论纷纷。他们诽谤君主以提高自己的声誉,通过创新来显示自己的聪明,并煽动一些人攻击和诽谤国家法令。

政治思想领域的不同意见之争影响了秦始皇改革法令的实施。这场斗争爆发于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以儒学博士纯于越博士为首的复古派在一次会议上再次抨击秦始皇实行的郡县制。他说如果不能分封,必然有一天会被大臣篡夺,以此挑拨秦始皇和大臣的关系。他主张废除郡县制,恢复分封制,在政治上提出一切“前车之鉴”,以周为复古的典范。秦始皇把他的意见提交给他的大臣们讨论。宰相李斯立即驳斥了这一谬论。里斯指出:历史是发展的。古三代有什么可以效仿的?时代不同了,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李斯还一针见血地揭露儒生“师古而不师今”、“师古而害今”,这是扰乱人心,开倒车。如果不禁止这种行为,必然导致君主权力的下降,而诸侯结党的活动就会蔓延,统一性可能被破坏。针对儒家学者和哲学家在政治思想上造成的混乱,李斯建议:

历史学家烧掉秦朝所有的记录;如果你不是博士军官,敢藏“诗”、“书”、藏天下百种语言的人,都会觉察到它,并且保存着它。敢讲“诗”和“书”的,就弃市场而去;那些视过去为与现在不同的东西的人,民族和官员都是同罪;接下来30天不烧,就是一座城了。不会去的:医学、占卜、植树的书。想学法律,就以官为师。

李四的建议是一种封建文化专制的思想。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并付诸实施。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复古派儒生对秦始皇的“焚书”极为不满。“焚书”第二年(公元前212年),吕生、侯生等方士与一些复古儒生勾结,共商国事失败。卢生和侯生本来是奉命给秦始皇吃长生不老药的。按照秦律,说了就必须做到,否则就要受罚。他们去哪里找长生不老药?他们怕受罚,以攻为守,到处宣传,说秦始皇“刚愎自用”、“专职狱官”、“以罚为要挟”、“贪权”,不该为他求仙药。秦始皇听后非常生气,就把他们抓起来,严刑拷打。朱升的自白违反了禁令(即“偶言“诗”、“书”、“以史为鉴”),涉及460多人。石丰在咸阳把他们都杀了。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坑儒”。

“焚书”和“焚书坑儒”是两回事。东汉王充是第一个区分这两个东西的学者。他在《论于恒增篇》中指出,这是两种不同背景的东西。“把诗和书烧掉,这是从一次真诚的劝谏开始的;坑儒生,起于命为妖。”《焚书》是书,没有人祸;“坑儒”是人祸,却没有名字,这在中国文学灾难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第二,“焚书坑儒”不是秦始皇的发明。

因为秦始皇实行“焚书坑儒”,在历史上被打上了“暴君”的烙印。有评论者甚至将秦朝的短命与“焚书坑儒”联系起来,认为是它导致了秦朝的迅速崩溃。

其实从历史传统来看,“焚书坑儒”并不是秦始皇的发明。不管是“焚书”还是“埋人”,都是以前用过的方式。

虽然秦国在穆公时代已经被称为霸主,但它真正的实力始于时代的商鞅变法。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治国的利器是爵禄和刑,对儒家的诗、书、礼、乐深恶痛绝,嘲笑为“六虱”[1]。韩非还说他“教孝烧“诗”“书”,制定法律”[2]。这大概是历史上最早的烧书,但没有证据详细研究。联系到秦国的历史,秦始皇焚书只是为了保持他的传统,“古已有之,今已凶”。

在秦朝,处决犯人的方式有宰杀、弃市、宰杀、割腰、劈车、割顶、拉筋、铁锅煎、拍袋等,都是极其残忍的死刑。秦始皇活埋违反禁令的“儒者”,似乎是一种“优待”;但是460多人同时被活埋,真的太可怕了。其实这也是秦的一个老传统。据《史记·列传》记载,秦三十四年(公元前273年),武安的君白打败了赵的大将,把自己的两万将士沉入黄河,是“水葬”;四十七年(公元前260年),田雷又在长平打败了赵军队,俘虏了40万人,用诡计把他们都杀了。这是“埋在地下”。秦始皇的“坑儒”和白起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传说中的“福记”并非凭空捏造。《史记》中有明确记载,在骊山脚下的秦始皇墓中安装了暗器。

三、李斯提出“焚书”是自私的。

“焚书令”十分苛刻:一谈到《诗经》、《尚书》,就要斩城隍曹;据说引用古书和事件批判时政需要全家斩首;知而不报的官员,与违法者同罪;法律颁布后保留账本超过30天的人,将因修建脸上有纹身的长城而被罚款。李斯提出如此苛刻的“焚书令”看似偶然,实则是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利用手中权力打压其他学术派别的学术纷争。

表面上看,这件事是偶然发生的:周在酒席上的献殷勤得到了淳的忠言,淳的忠言又得到了李斯的建议。最后,秦始皇统治,发布命令。如果周没有向致敬,或者淳和李斯没有说话,似乎也就不会有焚书令了。其实这件事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由必然主导的。只有得到秦始皇的赞许,周才能向求婚。祭奠是当时的风气,并不是周一个人引的。李斯的进贡不亚于周的进贡。春是齐鲁学者。受儒家思想影响,向往古代,主张“师古”。他的发言应该说是出自忠诚,但主张恢复过时的分封制是不明智的。秦始皇不治他就便宜了他。李斯不仅是秦朝的英雄,也是著名的朝臣。他和韩非都是荀子的学生。他们是私人敌人,但他们的学术和政治观点是相同的。他们都尊法轻儒,狂热支持极端君主制。当有人提出削弱君主专制的观点时,作为宰相的李斯自然要站出来反驳,提出加强独裁的建议。

但如果只是为了禁止学者诋毁讨论,“古不今,家不家”,这一条就够了,完全没有必要大规模焚书。李斯之所以要提出完整的焚书方案,应该说他不仅有政治上的考虑,还有思想学术上的考虑。既然李斯是荀子的学生,他应该是儒家的信徒,但是儒家思想在秦国是不能吃的,所以他到了秦国以后就抛弃了儒家的思想,改学刑咒之学。现在当了宰相,儒家思想成了他仕途的绊脚石。他认识到,所有学生的诋毁是“苗”,儒家思想是“根”。割草一定要连根拔起,所以书一定要烧。他想通过焚书来彻底消灭儒家思想的传播。

第四,秦始皇没有把世界上所有的书都烧掉。

后世关于秦始皇焚书的讨论很多,其中一个就是秦始皇到底烧了多少本书。据《史记》记载,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应当焚毁的书籍有三种:除秦国史料外的其他六国的全部史料;儒家诗词和书籍;《百种语言》。这里涉及三个问题:

第一,官书烧了吗?

《史记》原文:“非博士者,敢集诗、书、百语于天下者,皆知之而存之。”那么,《博士帖》中除了人民,还有其他的诗词、书籍、百种语言吗?如果有,会烧吗?原文的规定含糊不清。王充认为,法规规定只能烧私人收藏的诗词、书籍、百种文字,医生收藏的不能烧。后来的学者追随他的理论。阿清作家刘达(穆奎)写了一本关于焚书的书,证明了官方书籍没有被烧毁。他认为医生收藏的书不是秦始皇烧的,是项羽屠城咸阳烧宫时烧的。所以,项羽才是焚书的罪魁祸首,而不是秦始皇。

挚友章太炎认为王充误读了《史记》原文。在《秦·纪弦》中,他说原文“说白了,就是世界上敢集诗、书、百家之言者,非博士也。据说《诗》、《书》、《百语》都不是博士军官的岗位。”他认为,按照法律规定,除了秦国的历史文献和医术、占卜、植树之类的书籍外,其他书籍都可以烧,不存在博士手掌不烧的情况,因为博士从来没有管过诗、书、百语。

二、《百种语言》是什么书?

一般认为《百家语》是百家之书。朱彝尊甚至认为李斯的本意是要烧诸子百家的书,但如果只烧诸子百家的书而不烧诗书,就会附上诸子百家的歪理邪说,只好和诗书一起烧了。

在《论衡·舒洁》中,王充认为“虽秦无道,不焚诸子。诸子皆书,文章皆有。”刘勰在《文心雕龙·斋藤优子》中也认为“秦之火烈,危昆冈,烟之毒不及”。现代人范文澜对刘勰的这些话做了笔记,认为诸子百家之书不重,岩宅之墙易藏,不至于陷入秦火。这个解释似乎脱离了刘勰的本意。但从道教、佛法、功名、墨家、阴阳家的书籍流传来看,秦始皇并没有焚烧各派的书籍。

有学者认为“百家之术”指的是兵家之书,因为汉代人常把纵横之术称为“百家之术”,正如《史记》、《甘茂列传》所说。

三、焚书令效果如何?

虽然法院下达了“焚书令”,但要真正把所有的书都烧掉,其实难度很大。司马迁指出:除秦外的六国史书烧得最透,诗书尚有余烬。史记·六国年表三曰:“秦自傲,焚诗书遍天下,尤其是诸侯史记,为之耻笑。”因此,那些看到诗和书的人又多躲起来,而史书却把周的房间单独藏起来加以破坏。“后世学者认为秦始皇没有也不可能烧掉天下所有的书。宋代的郑樵、近代的康有为、章太炎都对此作过证。郑樵甚至说:“秦人焚书坑儒,儒家因贫而亡。”[3]这句话的意思是,秦始皇的“焚书”并没有把世界上所有的书都烧掉。相反,汉代学者搞章句之学,把儒学毁得面目全非。

5.秦始皇坑了什么“儒学”?

“坑儒”是方士对皇帝的“污蔑”造成的,所以有学者认为秦始皇是“坑方士”而不是“坑儒”。因为儒生在秦朝的地位比过去有了明显的提高。秦朝的时候,并没有大规模屠杀儒家的记载。秦始皇更加重视儒生的作用,允许他们当医生,掌握经典,准备礼乐,准备咨议,还可以参与朝议,实行“尊奉多多”的优惠政策。所以汉初儒家批评秦“焚书”,却很少提到“葬儒”这件事。比如贾谊和董仲舒,都是有一段时间的著名儒者,距离埋杀事件也就几十年或者上百年的时间,应该是知道的。如果秦始皇真的坑杀了一大批儒生,贾先生、董先生一定会站出来批评,但他们从来不谈“坑儒”。

据《史记》记载,侯生、陆胜、徐福、韩仲等人都是方士,不是学者。他们的职业是迎合秦始皇的迷信,为他祈福访仙,寻找长生不老药。然而“花了好多钱”,仙药却没了。秦始皇被骗,不得不找借口杀人报复,于是坑被埋了。司马迁第一个建议杀“方士”“方士”,显然指的是神仙派。东汉班固在写《汉书·儒生传》的时候,如果发现司马迁不知道杀害儒生的史料,就会在一部合适的传记中加以说明或者补充,但是没有这样的材料。他提到的时候还是叫“杀术士。”之后也有一些大学者对“诈儒”的说法有所保留,如唐代的韩愈、宋代的司马光,他们说的是“诈学士”或“屠夫”,而不是“诈儒”。

但儒生也可能涉足炼丹,方士更可能涉足儒学。以侯生、鲁生为例,他们是方士,当然是为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但他们“谤”秦始皇的话却充满了儒生的味道。这只能这样解释:真正的炼金术士只有骗人的方法,没有感人的理论。他不研究儒学,打儒学的招牌,不足以扩大影响,号召弟子;从儒生的一面来说,很明显,纯粹的儒家思想是不能吃的。既然秦始皇迷信炼丹术,那么儒生同时研究炼丹术或者弃儒专攻炼丹术也是必然的。侯生和陆生的称谓都是“生”,可见他们是方士,也是研究儒学的。所以历史上通行的观点是,被秦始皇杀死的人大多是儒生。

司马迁同时代的金融专家桑弘羊在《盐铁论》中明确指出,秦始皇是“坑儒”。看司马迁的原文,也是很清楚的:李斯在《焚书》之前就说过“今之学生,当学古而不学今”,这里的“学生”显然指的是儒生而不是方士;《坑儒》后,太子傅肃说“诸子诵孔之教,今皆重法之教”[4],亦是儒士。西汉学者孔安国,汉武帝时期的医生,离“焚书坑儒”事件不远。他在《尚书·序》中明确指出:“与秦始皇毁古书,焚书坑儒,成天下学士,逃亡而溶。”东汉哲学家王充在《论于恒曾篇》中也详细描述了秦始皇欺儒,奸杀的人数为“四百六十七”。他进一步总结说,秦始皇“烧诗书,骗儒生。”

还有一点也可以作为“诈儒”的旁证。据《说苑反质》一文记载,“诈儒”的作恶者吕生、侯生逃跑后,吕生没有被抓获,侯生后来被抓。秦始皇欲分车侯生,细数秦始皇奢靡、害民之罪,指出其危害性。秦始皇默默地听着,放了他。

正因为“焚书”和“焚书坑儒”是针对儒生的“污蔑”而采取的严厉措施,所以虽然是两码事,但人们习惯称之为“焚书坑儒”。

6.秦始皇到底“坑”了儒家多少次?

据史书记载,秦始皇不仅骗过儒家一次,还制造了更大的杀害儒生的悲剧。唐代作家颜师古写道:

新丰县的温汤地方叫如香。温塘西南有个马谷,谷西岸有个坑,所以老传说说秦坑儒。魏宏《中国古代文学书序》曰:“自秦焚书,天下不从其所患而变其法,生者拜为郎,周围七百人,密令于立山坑谷冬中温种瓜。正如赵博士和所说,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所以把它当作谎言是命运的安排。圣贤与儒者皆纷至沓来,难分高下。因为机遇,他们从上面灌了土,都压着,最后却沉默了。”这是儒家之地,并不荒谬。

与颜师古同时代的孔英达在其《尚书正义》中引用了魏宏的《古文字序》,也有类似的记载。

如果这个记载是真的,那么700多名儒生将瞬间变成鬼,这是秦始皇更大的“坑儒”。只是因为是“机关”做的,手段极其隐秘,所以当时不为人知。直到2560年后,魏宏才揭示出来。魏宏是东汉光武帝时期的文学家和训诂学家。著有《汉官旧见》、《训令》等著作。,他的学术态度严谨。虽然他没有指明第二次坑儒的具体时间,也不知道用什么材料来揭露这个秘密,但他的说法并不是废话。同时,颜师古和孔也是著名的治学严谨的学者。他们在注释《汉书》、《尚书》时,选择了非常严格的例证,尤其是注释都是经过重新审核的。他们可以把这件事写在自己的笔记里,肯定有一定的依据。

但是,很多人并不认同秦始皇的二次葬儒。他们认为魏宏的故事相当传奇。他用“机关”一次杀了700多人,不符合秦始皇的作风,而且干脆快速,不留痕迹。此外,保密工作如此成功,令人难以置信。而且秦汉时期的其他史料也没有包含此事,仅凭魏宏之口,说的是2560年后的事。没有具体时间,也没有其他证据,难以置信。

七、“焚书坑儒”的历史评价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历史上有过讨论,几乎都是声讨。作为秦始皇的暴虐措施,被千古谴责,这几乎是毋庸置疑的。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并不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轻率决定,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采取的必要措施,具有一举两得的目的。首先是实行愚民政策,统一人民思想。西汉的贾谊看清楚了这一点,他在《论秦》的文字中说“百家之言,焚为愚言。”秦始皇想把文化知识收归皇族所有,实行严格的舆论控制,然后统一思想认识。二是钳制儒生,不让他们说三道四。知识分子能了解古代的东西,经常用古书来批判国家大事。如果他们不问,就会扰乱人心。对此,我们不能无动于衷,应该坚决打压。私聚谈“诗”“书”者斩首,以古不今者灭族,焚书坑人的矛头都指向儒生,残忍、严厉、无情。

但是,秦始皇没有把所有的书都烧了,也没有把所有的儒生都抓了。应该说他的“焚书坑儒”很有针对性。只有秦国的历史是光荣的、正确的,其他国家的历史记载当然没有保留的必要;当然,扰乱人们思想,为“诽谤”提供理论依据的诗、书、语言的百家争鸣是不能保留的。胆敢公开“诽谤”朝廷和皇帝的儒生、方士,当然要从肉体上消灭。其他书籍需要保留,听话的儒生要继续为朝廷服务。事实证明,“焚书坑儒”之后,大量的书籍依然存在,中华文化得以传承,大量的儒生依然生活得很好。陈胜起义和刘邦创业都是有大量儒生附会的,其中孙同、陆贾、李诗琪、傅盛等人都是秦时期的儒生或博士。

“焚书坑儒”固然不对,但情有可原。如果就事论事,“焚书坑儒”并不是秦始皇一贯实行的大政方针,而是巩固新政权,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任何统治阶级都知道舆论控制的重要性。秦朝以后,一些朝代也有大规模的“焚书坑儒”。秦始皇恐怕会因为文字狱而被烧的书和被杀的儒生的数量而大吃一惊。比如清朝乾隆年间,一方面吹嘘文治,一方面推行文字狱。在编纂《四库全书》的十年里,只要看到诋毁清朝人物的书籍,或者认为有不守规矩的文字,就要销毁,甚至一些与政治无关的古籍也难逃一死!

但是,有谁指责过乾隆皇帝这样的人“焚书坑儒”呢?说白了,就是因为秦朝是短命王朝,它的迅速覆灭与其“暴政”有关,“焚书坑儒”是最让知识分子反感的暴政。事实上,秦始皇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统一中央集权的帝国,要求实行分封制的反对声音也是最强烈的。作为统治者,秦始皇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当然,正如《新唐书·文艺志义》所言:“自秦焚六经而归汉,其师传之道绝失,而简本无乱误,士不能得其真性,故诸儒家章句之学盛。“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确实是中国历史文化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