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藏和平解放的思考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经过谈判,在北京签订了《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结束了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对西藏侵略的历史,使一度失散的游子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是新中国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大业,也是西藏民主改革和建立民族区域制度、西藏社会进步和社会进步的大业。

驱逐了帝国主义势力,西藏回到了祖国大家庭,粉碎了帝国主义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图谋,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汉藏民族团结。和平统一有利于国家统一,逐步消除障碍,以免被帝国主义利用。

西藏的和平解放为西藏人民废除反动农奴制、彻底翻身当家作主奠定了基础,为西藏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和西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辟了广阔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