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记》状元冯敬:大宋名臣的孤独往事

冯敬,宋仁宗五世元年状元,广西宜州人,后定居湖北咸宁。厌倦了官方知识和唐使节。他擅长文学,工于书法,在官场敢作敢为,是北宋名臣之一。他是宋初著名宰相富弼的女婿。

冯敬(1021(辛酉年)~ 1094),男,宋代鄂州江夏(今湖北武昌)人,北宋大臣。曾祖父冯弼举家迁至粤西宜山龙水(今广西宜州)。后来他爷爷去大漠北郊时看中了江夏(当时掌管鄂州),定居江夏(今湖北武昌)。宋仁宗五世元年,审丑状元。他是宋朝最后一个状元。

冯京出生后,家里越来越穷。十七八岁时,做生意的父亲石丰又去世了,这使他更加窘迫。在求学求官的过程中,冯京曾在浙江省余杭县读书,却被政府强制拖欠房租。他无能为力,就在自己住的寺庙墙上写了一首小诗:

韩信活得晚,项羽穷,手握宝剑饮秋风。

可惜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是眼睛,我不知道男人没有帮助。

这首诗的大意是:对比韩信和项羽,说天下英雄也是可怜的,可惜天下人都看不出他们只是落难的英雄。

其中一个来讨债的叫樊胜的衙役。他对文学和墨水了如指掌。看了这首诗,他很感动,于是向县令报告,为冯敬求情,请求宽大处理。县令怀疑樊胜从冯京那里得到了什么好处,不然一个陌生人怎么会为他说话?樊胜从县令的眼神和语气中读出了怀疑,主动解释道:“这个冯秀才家里很穷,经常没有温饱。我能收买什么?”我刚刚看了他写的诗,我期待他以后不会是无所事事的一代!”说完,拿出临摹的诗。县令笑了笑,于是改变了态度,对冯京采取了宽容的政策。

后来,冯敬去了那座山(也叫霍山,在殷琦之前,在安徽省霍山县的西北部)在和尚的家里学习。和尚的房子里有一只看门狗。因为冯京经常饿肚子,就和几个穷同学一起想办法偷狗杀狗,把丰盛的食物狠狠打了一顿。和尚们向县里报告,冯敬等人被捕。知府见他是几个读书人,不像地痞流氓,态度也没那么凶。他没有作任何其他处罚,只让冯京以他为首,当场写一篇《偷狗赋》。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羞辱他们,作为一种惩罚。县令以为他们会叫饶,不痛快地写。没想到,冯京并不在意,就开始写,不一会儿就写好了。治安官不得不捡起来。傅写得很漂亮,有一副对联特别精彩:

团圆饭吸引了我,我很高兴掉了貂皮的尾巴;

带着T走,回头看兔子头。

下面举几个典故,大意是狗被饭团钩住,狗高兴地摇着尾巴;当他被绳子牵走的时候,那只狗一直惊讶地回头看。

县令读到这里,不禁拍手称快。他印象深刻,马上放了他们,把冯京当贵客留下了。宋朝名臣败亡的第二年,冯京以三元得天下。在中国1300年的科举史上,能够连中三元的考生只有17人,其中一个就是冯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