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宋明时期官制的特点

汉代实行三公九臣制度,宰相权力较大。丞相邱称三公,丞相主管行政,为文官之首;邱掌管军事,是武官之首;审查员监督并协助首相管理政治事务。在汉朝,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你必须是一个古代的秀才,才能当宰相。而在御史之下,还有一个御史中丞,掌管宫中事务。九卿是太常(掌管祭祀鬼神)、光禄勋(掌管头房)、魏巍(掌管禁卫)、太傅(掌管车马)、魏延(掌管法律)、大鸿胪(掌管礼宾司)、完颜政(掌管皇帝家谱)、大司农(掌管国民经济)、少府(掌管皇室财政)。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扩张,尚书陵的地位大大上升。汉武帝时曾担任郎的助手,如延安、主父偃、等。,并与尚书领商议军事,组建中朝。以首相为首的前三大臣和前九大臣组成了外交院。汉代的选举制度是检察制度,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荐为辅。推荐后需要通过考试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录用。不管是专门宣传德才兼备的人,还是年底宣传孝道和蔡瑁,都要经过中央的重新审核。汉代科举制度下的考试在西汉并不占主导地位。考试只是区分人才和官员大小的参考,与后世以考试为主、推荐为辅的科举制度完全不同。到了东汉时期,为了纠正考官的流弊,人们开始重视考试,形成了考中选士的制度,考试要素日益增多。强化荐审是汉代检察制度发展的新趋势。举荐为主,考试为辅,是汉代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汉初实行征兵制,男性从23岁到56岁服役两年。围都一年,命名正祖;另一年镇守边郡,叫镇守卒。兵分两路,一路是南军,镇守宫城,一路是北军。在京城其他地方捍卫唐朝的政治制度,不仅为唐朝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且对后来各朝代的政治制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来看,唐朝的政治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唐朝最终结束了家国一体、贵族门阀政治的国家体制,开启了皇帝-官僚政治体制。

二、唐代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后世奠定了官僚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模式。

第三,唐代各级官员的任用都要经过考试,官僚形式呈现出新的特点。

第四,唐朝的政治制度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而不断调整,表现出强大的自我完善功能。

五、在政治制度的运行中,表现出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

宋代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是专制集权的加强,体现在在职官员制度上。有五个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分权、重文轻武、军事重于外。以北宋为例,宋朝的官制(1)宋朝的中央机构是“二府制”,即有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中书是总理办公的地方。除了中书,尚书省、门下省的名字虽然存在,但都成了外国,而不是宰相。宋初,宰相是“桐坪张世”。并作为代表参与政治事务。来自尚书城。郎到第三司可以加总理或副部长之类的头衔。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总督,往往“乏善可陈,不言不语”。据枢密院长官这位官员说,在宋初,他们是唐使、副使,或者说是知道枢密院、知道枢密院、签书的唐使、官员。唐代使臣和知枢密院事的官员照例由文人充任,副使有时也用军事人员,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治特点。(2)宋代御史台;有三院(台院、殿院、茶院),与唐代相同。除了御史大夫,照例又以御史中丞为主任。(3)宋朝的军事体制是军权归几个机构掌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枢密院负责军令、调令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言”指挥皇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地方厢的管理;吏部负责选拔军官。(4)宋代地方行政区划基本分为两级,即府、州、军、狱为一级,郡为一级。宋朝的使臣和观察使名存实亡,实际上却被废除了。两位使臣手下的幕官、曹禺官,与唐朝不同,不过是闲差。宋代五品官职为一品:官职:太师、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府、少保出自一品:官职:唐使者、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官职:开福益通、五三官职:骠骑为二品:官职:知枢密院事、太子太保官职。太尉文三官:特金五三官:辅国将军、镇国将军。从二年级起:官员:签名簿、枢密院事、关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府太子、少保太子、御医、六部尚书、左右晋武威/左右将军、纪/严/清/徐/杨/靖/于/梁。保和堂学士、翰林学士、翰林学士、大臣/保和/端明堂学士、龙图/张甜、/仙墨/徽州/傅学士、蜀密学士、左右骑常侍、全尚书文:金子光禄博士、武三官:状元将军、怀化将军从三类:官。朱将军、太子客/詹官至:尹大夫卢、吴三观大夫:云惠将军、桂德将军、四品:官至:智中书将军、太常先生/宗正卿、秘书监、朱伟将军、殿前副都督、官至官至:郑风大夫、大夫、吴三观官至:钟吾将军、庄。副都督、观察员、通史/郑石/郑玄/郑路/谢忠/钟石大夫文三官:钟三大夫、朝奉大夫武三官:定远将军、宁远将军从五类:官:太常/完颜政邵青、秘书绍鉴、国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寺使、汤米均任。龙神威四厢都是都督、团使、各州刺史、徐军队司令,都是官:朝医、朝医、武官:马背上的将军、游击将军。宰相在明朝被废除了。内阁作为皇帝的秘书处,只有建议皇帝起草圣旨的权利,而大臣们的权力则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掌管六部。但后来文官制度越来越严格,内阁的权力越来越大,相当于实际的宰相。皇帝为了约束内阁,夺回相对权力,在内廷设立太监机构“李思监”,掌握“批红”权,这与内阁的“拟票”权是矛盾的。司礼监称为“内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