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的历史沿革

2011 1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毕节,设立毕节为地级市。65438年2月27日,原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正式撤销,成立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2 1.5,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张吉勇当选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强、王琦、宋丽莉、夏冉、吴安玉、李玉萍、高青当选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月5日至6日,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3名副市长和33名市人民政府部门负责人,标志着毕节市人民政府33个部门组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