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用大写怎么写?

1.收据应用大写或行楷填写,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万、一万、一亿、元、角、分。不得用一、二(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发、或另一个(或0)填写,不得自创简化字。

第二,解释。参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正确填制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填制必须规范,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漏填、不乱涂乱画,防止涂改。

1,中文大写数字金额请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一(一)、二(二)、三、四(四)、五(五)、六(六)、七、八、九、十、一百、千、万(一万)、一亿、元。

2.在汉语量字中,“全”(或“正”)字应写在“元”字之后,“角”(或“正”)字后可省略“全”(或“正”)。字数中的量有“分”,在“分”之后不写“全”(或“正”)字。

3.在中文中,大写金额的数字前应标有“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的数字后应紧接着填写“人民币”字样,不得留空。若大写金额数前未印“人民币”字样,应加“人民币”字样。账单和结算凭证的“大写金额”栏不得预印固定的“千、百、万、千、万、万、万、元、角、分”字样。

4.阿拉伯小写数字中有“0”的,中文大写应按照中文语言规则、数字的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书写。例子如下:

(1)当阿拉伯数字中间有一个“O”时,“零”字要用中文大写金额。如果是¥ 1,409.50,则应写成人民币14,009.50元。

(2)当阿拉伯数字中间有几个零时,在文字中汉语量中间只能写一个零。如果是¥ 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0.7元14分

(3)当阿拉伯数字的位数或位数为“0”,或者数字中间有几个零,位数和位数也为“0”,但位数和角度不为“0”时,可以用字只写一个中文量的零字,也可以不写。如果¥ 65,438+0,680.32,则写成人民币16,880.32,即16,880.32元;再如¥107000.53,应写成107000.53元或107000.53元。

(4)当阿拉伯数字的个数为“0”且位数不为“0”时,应在“元”后写“零”字,用中文大写金额。如为¥ 16,409.02,写为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贰分;再比如¥ 325.04,应该写成人民币3250040元。

5.市面上卖的一些收据,上面预先印着“千、百、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如果金额为¥16409如果不是,请填写“零”或使用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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