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然法?

自然法通常是指正义的基本和最终原则的集合,作为宇宙秩序本身中所有法律制度的基础。它起源于古希腊哲学,智者派将“自然”与“法”区分开来,认为“自然”是智慧的、永恒的,而法是任意的、只是为了权宜之计。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认为,永恒的标准可以作为评价成文法优劣的参考。

扩展数据:

自然法是独立于政治实在法而存在的正义体系。在其历史进程中,对它的解释和使用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来说,自然法的含义包括道德理论和法律理论,尽管它们的本质在逻辑上是不相关的。根据自然法伦理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支配人类行为的道德规范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或和谐的普遍真理;根据自然法的法律理论,法律规范的权威至少部分来自于对那些规范的道德优势的考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自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