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德相关历史知识。

1,英国:1689权利法案内容:国家元首为国王,制度为终身世袭。议会掌握立法、司法、军事和财政大权,权力中心在议会。意义:它标志着英国议会君主制的建立。2、美国:1787宪法内容:国家元首为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任期四年,连任两届,掌握行政权;国会拥有立法权;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权力中心是总统。意义:它标志着美国总统制共和国的建立。3.法国:1875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内容:国家元首是由参众两院联合议会选举产生的总统,任期7年;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权力的中心在议会。意义:它标志着法国议会制共和国的建立。4、德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内容:国家元首为皇帝世袭终身制;议会由帝国议会和联邦议会组成,权力中心是皇帝。意义:它标志着德国二元君主政体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