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的历史

唐山历史悠久。早在4万年前,人类就已经生活和工作了。商朝是一个孤竹国,战国是颜地,汉朝是一个幽州,清朝属于直隶省的永平府和遵化直隶府。

唐贞观十九年(645年),唐太宗李世民率军东征朝鲜半岛,回程途经唐山。他心爱的公主曹飞不幸去世,李世民怀念她心爱的公主,并把它给了姓唐,因此唐山的名字。

光绪二十四年(1898),桥头镇因镇北有“唐山”而改名为唐山镇,这是唐山行政名称的开始。

民国二年(1913),废府、州皆称县,唐山地区属渤海路,后改为金海路。

民国十三年(1924),七郡划归奉天。次年65438+二月以上7郡归直隶。

民国十四年(1925),北京临时行政政府下令唐山设市,但市政府还没成立,段行政政府就垮台了。

民国二十二年(1933),根据塘沽协定,冀东划为非武装区,唐山分为滦河(县)玉树(林宇县)区和虞姬(县)密(云)区。同年7月,国民政府在冀东设立“滦豫行政督察署”和“吉米行政督察署”,辖13县,辖所有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滦榆、吉米两区行政督察尹如耕将两区合并,于10月25日成立伪冀东反共自治委员会,165438。一个月后,改组为伪冀东反共自治政府,辖22县。伪政权于1937年8月由通县迁至唐山。

民国27年(1938)65438+10月28日,伪冀东反共自治政府明确唐山因其特殊的经济政治地位而设市。原名“唐山市政府”,后改称“唐山市办公室”。

民国三十三年(1944),1年7月,伪保安军(绥靖军)在唐山成立“冀东特区行政公署”。

日本宣布投降后,驻北平的国民党派员接受日本伪政权,设立巡抚公署,成立河北省政府直属的唐山警察厅。

民国34年(1945)10月至民国35年(1946)4月,唐山不设市政府,一切政务由巡抚公署和唐山警察局管理。

民国三十五年(1946),4月,河北省政府委员会第132次会议批准设立唐山市,同年5月5日,成立唐山市政府。

民国三十七年(1948),唐山于12年2月解放。

1984 15年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唐山为全国13“大城市”之一。

截至2018,唐山下辖3个县级市(迁安、遵化、滦州)、4个县(迁西、玉田、滦南、乐亭)、7个区(曹妃甸、路南、路北、开平、古冶、冯润、丰南)、4个开发区(高辛海港经济开发区)。

全市有45个乡镇(含3个民族乡),132个镇,5398个村委会,54个街道办事处,715个居委会(含7个家委会)。路北区唐山市人民政府西山路3号。

扩展数据:

唐山的经济:

2018年,唐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95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3%,超过6.5%的预期发展目标,比上年加快1.0%。第一产业增加值493654.38亿元,比上年增长2.7%。

第二产业增加值381.78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2644.0亿元,增长9.6%。第三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1: 55.8: 37.1调整为7.1: 54.9: 38.0。

2018年,唐山市财政总收入882.5亿元,比上年增长2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2.4亿元,增长13.7%,增速比上年加快6.6%。其中,税收收入324.2亿元,增长26.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5.0%,比上年增长7.6%。

税收收入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43.2%和32.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0.6亿元,增长14.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和城乡社区分别增长12.8%、13.1%和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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