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岸警卫队形成的原因

2012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军事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副秘书长少将罗援提交了一份主题提案:呼吁建立中国自己的海岸警卫队。

他认为,成立海上保安厅有利于整合海上战略资源,为外交和军事留有回旋余地。以我国海洋执法的现状来看,这个想法何时能实现,还有待观察。

许多龙在海里捣乱,许多龙没有领袖。

“岛礁被侵占,资源被掠夺,民族尊严被侵犯。”罗援认为,这种情况与海上执法力量薄弱有关。

日本的海上保安厅是该国的“第二海军”,美国的海上保安厅甚至可以与一些中等国家的海军相抗衡。

另一个尴尬的事实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没有一例中国抓扣别国渔船后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相反,2010年6月日方抓扣进入钓鱼岛争议海域的中国渔船时,扬言要启动司法程序。

“海中多龙生事”是对中国海上执法力量最好的描述——当然还得加上四个字:“群龙无首”。

目前,我国涉海部门超过10个,主要海上执法力量为五龙,分别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农业部渔业局、交通部海事局和海关总署。这些部门在地方设立了垂直领导的分支机构,导致“各条”和“块”并存。

在这样一个权责交叉的格局中,除了已经建立的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之外,各部门之间仍然缺乏高层次的海事协调机制。

“虽然我们在西沙、北部湾等海域与公安边防部门有过合作,但总体来看,各部门还是各司其职,整体协调有待加强。”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办公室主任黄作平说。

多头管理的弊端也体现在一些小细节上。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海警系统内部人士透露:2010上海世博会开始前,安保工作要求在沿海主要检查站和重点路段统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但现实中几个单位各自为政,安装了自己的摄像头,造成了摄像头满天飞的局面。

该人士还指出:钓鱼岛撞船事件发生后,渔政船和海监船都被派往附近海域执法,但都是没有武装执法能力的队伍,无法与日本海上保安厅抗衡。

这种制度和国外流行的统一执法队伍差距巨大。

以美国为例,其海岸警卫队由国土安全部管理,集交通、渔业、执法、环保、海上反恐、海上维权等职能于一身。“统一灵活的机构,伸展时能形成拳头,收缩时便于积蓄力量。”国防大学教授张说。

中美、中日、中韩海上执法机构定期会晤时,一个中方小组应包括来自海事、渔政、边防、海关等部门的成员;中方的麻烦在于,接待来访团队时,需要带他们去不同的单位,接触不同的“大帽”。

谁整合谁?

建立中国的“海岸警卫队”或其他形式的统一海上执法力量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早在1985,沿海地区历史地理学者李德超就撰文指出,中国必须建立准军事化的海上执法队伍,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

十几年前的九届全国人大上,海南代表团也提出了类似的想法,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实施海上联合执法;第二步,建设综合执法队伍,由国家海洋综合管理部门管理。

2008年“大部制”改革启动时,相关学者对海上执法力量整合寄予厚望,但后来失望地发现,大部制改革并未涉及海上执法体系。

具体来说,要把“五龙”整合成“一条龙”,最大的现实问题在于:谁整合谁?公安海警学院教授何中龙指出:“谁是主体”的争论已成为中国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障碍。

各相关部门自然都想成为整合的主体。比如海警希望最终建立的统一执法力量能够整合在强大的公安部之下,而海警更希望这支队伍归国家海洋局管理。一位海洋局内部人士提出:“海洋执法机构交给一个不关心海洋的部门显然不合适。”

在中央层面的统一部署出台之前,各路势力都在幕后角力,不断加大投入,锻造自己的实力。比如2011年5月,5500吨级的“海巡01”在武汉建成。这艘目前国内吨位最大、设备最先进的海监巡航救助船将于2012年交付,隶属于上海海事局。

2007年,公安边防海警部队启用了一个新的英文名称:“中国海岸警卫队”。如果直译的话,这支队伍被称为“中国海岸警卫队”。但实际上与美日等国真正的海上保安厅相差甚远。

鉴于问题的敏感性,参与海上执法的5个部门均婉拒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这个问题有统一的口径,我们暂时没有新的消息可以发布。”国家海洋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李某生说。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办公室主任黄作平认为,整合渔业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我们主要维持渔业工作,保卫领海不是我们最擅长的。”

虽然中央一级海事执法系统改革的前景尚不明朗,但地方一级已经有了一些整合的尝试。

2004年,厦门成立海上综合执法协调小组,整合市海洋管理监察大队、渔政部门、海事局厦门监管站、水上公安局、渔港监督局、市监察支队环保大队、水路运输管理处、水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