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委员会的起源
它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章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10大灾难期间,党纪国法形同虚设。粉碎“四人帮”后,恢复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拨乱反正的重要内容。老一辈革命家陈云努力确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恢复和建立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十一大恢复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8 1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包括陈云在内的10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月25日,《人民日报》公布了100名中央纪委委员名单。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可以追溯到1927年4月成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1928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取消了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增加了“审查委员会”一章,以监督各级党的部门的财务、会计和各机关的工作。1933年,在党的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前,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党部。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纪律检查得到进一步加强。1949 165438+10月,中共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委员会和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央副主席朱德兼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设立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取代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董担任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虽然党的纪检监察机构在不同时期名称不同、职责不同,但在保证和执行党的纪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1935、11年6月,中央成立了以董为主任的五人党委会,很好地处理了陕北肃清错误和肃反问题。1952年,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因盗窃国有资产并挥霍浪费被执行死刑,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文革”期间,民主集中制遭到极大破坏,党纪国法形同虚设。公安、检察、司法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主要机构,被污蔑为“黑公检法”,遭到无情的粉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构被彻底摧毁。在中央监察委员会的152名干部中,有80人被诬陷有各种政治问题,被扣上“汉奸”、“特务”、“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者”的帽子。到6月1969,1,除了5个人和部分办案人员,其余全部分配到东北农村的“五七干校”。1969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宪法,废除了党的监察机关的规定,彻底废除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从国家到普通百姓,基本权益都无法保障。遭受民主与法制被践踏的严重后果,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文革”后全党的共识。1977年8月,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恢复了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规定。
最终确定候选人数为100。
中纪委从十一大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成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酝酿过程。
负责考察中纪委候选人的是中组部。根据中央政治局的指示,中组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考察和提出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