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2600年历史的税收。

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农业税这一在中国存在了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正式取消。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

1.农业税是什么时候取消的?

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农业税这一在中国存在了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正式取消。这项税收的取消使广大农民受益,进一步提高了中国的农业生产率。

二、农业税的发展历史

农耕文明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农业税就是农耕文化的产物。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的“始税亩”制度。虽然名称不断变化,但实际上存在了2600多年。农业税的存在无疑给农民带来了非常沉重的负担,古代的很多政权更迭都是因为农民难以承受的税收负担。

建国初期,国内经济条件比较落后。为了给工业发展提供保障,政府没有直接取消农业税。然而,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政府于195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政府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征收农业税。虽然农业税的征收在这一规定的保护下趋于合理,但还是给农民带来了一定的负担,不利于农业生产力的解放。

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业化进程基本完成,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税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到2004年底,农业税占我国国家财政的比重已经从建国初期的40%下降到不足1%。从此,中国不再需要依靠农业税来维持财政,取消农业税的时机已经成熟。

三、农业税的特点:

1,以农业收入为征税对象;

2、以年产量为计税依据;

3、实行两种方式收集;

4、在国家统一控制下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5.地方政府拥有相对更多的管理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