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包括哪些地方?楚地方城市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楚地方城市的数量在同时期的其他国家中首屈一指。以春秋时期为例。据潘英先生统计,《春秋》《左传》《国语》春秋时期共有***1016座城。当时文献记载的国家有190多个[2]。即使每个州有4个城市,也有48个国家被摧毁[3]。另一个例子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据先生统计,在《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记载的筑城活动中,鲁有27次,楚有20次,晋有10次,郑有4次,齐有3次,宋有2次,朱、陈各有2次。[4]《春秋》和《三传》是主要记载鲁历史的书。鹿城虽略,他国必详。所以不应该把鲁和其他国家放在同一个量化坐标上考虑。而且楚国一直被中原视为蛮族,更不可避免的要记录其建城活动。尽管如此,楚国仅次于鲁国,是排名第三的晋国的两倍。从概率的角度来看,设防活动的数量大致与城市数量成正比。不难看出,春秋时期楚国地方城市较多。到了战国时期,随着楚国边境城市的扩张,楚国地方城市在春秋时期城市的基础上急剧增加。因此,毫不夸张地说,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地方城市的数量是同时期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
楚国的地方城市大致可分为三种,即郡城、分郡城和将军城。楚国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郡,早在春秋时期,楚国就开始设郡。《楚辞》所载文献较多,如郡县归属、置地、沈、、云、蔡、陈、商、、叶、白、燕、武城、唐、卜堂等。其中,陈、蔡、唐、布唐等都有不同的建都。从春秋末期开始,楚国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了封君制。楚地册封国君的作者主要有湖北、庐阳、雍、杨、、、江州、郓城、春申军义等。其中,鄂、若还成就了其他资本。事实上,楚国授予君主的爵位数量远非如此。楚墓出土的简牍、铭文中有“帝阳君”、“我是陵王”,这样的爵位应该是给君主的。县城和县城以外的地方城市可以称为“普通城市”
城”,这些城占了楚国地方城市的绝大多数,规模比县城和乡镇都要小。《国语·吴语》中的楚大夫范武语对楚灵王说:“此外,夫制诸城若形体暧昧,则有首领、手臂、大腿、拇指、毛脉。权力大可以减,所以变得不那么勤快了。”范武玉用人体不同部位之间的关系来比喻城市等级体系的配置关系,被称为城市建设的“身体论”。楚把地方城市分为郡城、封建市镇和一般城市,这是“体论”在城市分类上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