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是如何处理两起重大矿难的?
65438年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
这两起事故都是越界非法开采造成的。
9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消息称,国务院近日发布两起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两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对5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66名事故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通报建议。
两起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及责任追究的基本情况是:
2016 10 31,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82万元。这是一起超层越界非法开采造成的责任事故。司法机关已对2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对相关企业、中介机构等14人分别以涉嫌重特大事故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出具严重失实文件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9人立案侦查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8名责任人员被给予纪律处分和通报建议。责成重庆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对金山沟煤矿处以13万元罚款,并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予以关闭。
2016 12.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这是一起越界开采、非法生产引发的责任事故。司法机关对3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对事故企业、中介机构等24人分别以涉嫌重大事故罪、非法采矿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制作文件严重失实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受贿罪的1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38名责任人员给予了纪律和行政处分,并提出了知情建议。责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对宝马煤矿处以1.999万元罚款,吊销相关证照,依法予以关闭。
支持国务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