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芮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1962 10冶金工业部决定: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更名为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隶属于江西省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实行部省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以部为主要领导。业务范围从江西省有色、黑色企业设计扩大到华东地区有色金属矿山。
1965年6月,冶金部决定将该院管理体制改为冶金部直接领导,为冶金部直属事业单位。
1970年6月,冶金工业部决定将该院划归江西省管理,实行省部双重领导的领导体制,以省为主。
1978 65438+2月,冶金部决定将该院隶属关系改为江西省和冶金部管理体制,以冶金部为主。同时明确,院级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调动,由部与省委达成一致后办理;副师级以上行政干部、副总工程师和六级工程师以上技术干部由部任免和管理。
1979年8月,冶金部决定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更名为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南昌院)。
1981 10年6月,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南昌院由冶金工业部划归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领导,实行总局和江西省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以总局领导为主。
1983年3月,国务院决定在国家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南昌院划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直接管理。
1984年6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批准南昌院试行以有偿合同制为主要内容的承包技术经济责任制。
1985年4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经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南昌院为地市级单位。
1987年3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批准南昌学院从1987年4月起正式实行院长负责制,为南昌学院和事业单位下达1255人的名额。
1989年6月,南昌院全面质量管理通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全面质量管理验收组验收。
1990 1月,中共直属机关工委决定,南昌书院的组织关系由中共直属机关工委直接管理。
1992年5月,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核发了南昌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4月,国务院决定解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立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南昌院的隶属关系改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直属事业单位。
1998年7月,南长院获得由长城(天津)质保中心认可、国家质监委批准的涵盖工程设计(含环评)、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1999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南昌院为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成员。
2000年6月,国务院决定撤销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2000年7月起,中央直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南昌院划归江西省属地管理。
5438年6月至2000年10月,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南昌院为江西省直属的处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共直属机关工委,党的工作由中共直属机关工委负责。
2003年7月,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公布,南昌院入选2002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百强单位,排名第87位。
5438年6月+2004年10月,南昌院副总工程师张文海同志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004年3月,南昌院被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省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
2004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宣布南昌院为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之一。
2004年7月,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公布,南昌院入选2003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百强单位,排名第82位。
2004年8月,中共江西省委决定,南昌院党的组织关系划归江西省国资委党委管理。
2007年3月,省长吴主持召开江西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革方案。
2007年4月,南昌院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07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原则批准南昌院改制方案。
2007年7月,南昌院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签署了股权合作协议。
2007年6月5日至2月,中国芮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在南昌院召开,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2007年6月5日至2月5日,中国芮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南昌举行了公司揭牌仪式,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洪礼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康毅为公司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