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的历史渊源
马山县历史悠久,其行政区域由那马县和龙山县合并而成。古代秦属桂林郡,汉属玉林郡郡、曾氏郡,为交州官署,唐属岭南西路、绵冠泗恩州,宋属广南西路、右江路、邕江州,属广西两江路宣威部,广西天舟路泗恩州,明属广西布政国。明洪熙元年(1425),县内设白山、牯岭、开乐府、兴隆、那马、定罗六堡。正统7年(1442),思恩军民政府从寨城山(今广西平果县老城)迁至桥里堡,历时86年。嘉靖七年(1528),六堡改为白山、牯岭、兴隆、那马、定罗五个地方巡抚司。清同治六年(1867),那马土司被废弃,迁至那马堂,而定洛、兴隆、白山、牯岭等地的其他土司保持不变。民国元年(1912),那马堂与定罗土司合并,组成那马郡。民国4年(1915),兴隆、白山、牯岭三土司合并为龙山县。16年,广西省政府直属两县。19年属于宾阳民团区。23年,属武鸣行政监察区。
解放后,龙山、那马两县隶属武鸣地区。1951 2月武鸣专区撤销,转南宁专区。1951年6月,广西省人民政府法令,龙山、那马两县全部并入马山县,县城设在龙山县程响镇(今白山镇),1年7月正式开县。1952年7月,宾阳、崇左合并为永宁区,1958年1月永宁社成立。马山县隶属永宁署,10月改为南宁专员公署,165438。1971年11月,南宁地区改为南宁地区后,马山县隶属于南宁地区。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南宁,设立地级崇左市,调整南宁市行政区划。2003年6月27日,原南宁地区马山县正式划归南宁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