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海外领土历史

英国在新大陆最早的殖民地是英国公民在大陆的种植园。第一个这样的种植园建于纽芬兰,公元16世纪,英国渔民在那里建立了季节性营地。

之后的“旧帝国”开始于1607年詹姆斯敦的建立,这是第一个在弗吉尼亚成功建立的永久殖民地(北美的早期称呼)。1609年,在百慕大无意中建立了第二个殖民地(弗吉尼亚的扩张)。由于1776年美洲殖民地的丧失,百慕大成为英国现存最古老的殖民地(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组成大不列颠王国后,英国被称为不列颠)。

大英帝国崛起于公元19世纪,并在公元1920年代达到顶峰。英国拥有世界上超过四分之一的土地,包括人口众多的亚洲和非洲部分地区,其许多殖民地都是出于商业或战略原因而建立的。

19世纪末,大量殖民侨民建立了自治国家(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实现了除政治、军事、贸易以外各领域的独立。这些自治的侨民组成了加拿大(1867)和澳大利亚联邦(1901)。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自治海外领地在1920年代成为自治领地。

威斯敏斯特教堂法案通过后,这些主权领土获得了完全独立。为了反映这种情况,帝国改名为“英联邦”,并于1949年改为英联邦。英国在非洲、亚洲和加勒比海的大部分领土获得了独立;部分领土成为联邦领土,英国君主仍然是该领土的首脑。其他领地都成了共和国,但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仍是国家元首。

非洲的南罗得西亚(今津巴布韦)和中美洲的英属洪都拉斯(今伯利兹)分别于1980和1981独立后,留下的最大领土就是香港。当时香港人口超过500万。与其他殖民地不同,香港殖民地有两个协议:

1.《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分别将香港岛和九龙半岛割让给英国。

深圳河以南的土地(称新界)1898租给英国,租期99年。

随着1997的到来,英国和中国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声明指出,英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把整个香港移交给中国政府,使香港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英国政府之所以归还整个香港(包括香港岛和九龙),是因为香港在地理上靠近广东省,如果不从广东进口必要的物资,客观上不可能维持其功能运转。与此同时,在中英谈判中,中国领导人采取强硬立场,拒绝承认清朝的不平等条约(即《南京条约》-《北京条约》),不仅要求收回新界,还要求收回条约中列为割让领土的香港岛和九龙。

香港回归后,剩下的英国海外领地大多是人烟稀少的岛屿——唯一一个面积较大的是英属南极领地,无人居住。英国海外领地没有实现完全独立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

1,本地人不支持独立;

2.人口如此之少,很难成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3.依靠英国的经济援助;

4、无定居人口,仅用于科研或军事目的;

5.缺乏为独立而战的政治或经济理由或借口。

20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2002年英国海外领土法》,将英国附属领土重新命名为英国海外领土,并重新授予英国海外领土居民完全的英国公民身份(与英国在塞浦路斯的根据地有联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