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

如何理解依法治国是依宪治国的第一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宪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宪法。”这一重要结论明确了宪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核心地位,阐明了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辩证关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远意义。

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是什么关系?

宪法是法律,宪法是法律中的法律,法律中的法律。为什么法治首先要由宪法来治理?这是由宪法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宪法是根本法,是总宪法。1982年2月4日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同意和根本利益,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和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最高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宪法,最重要的是坚持宪法。

依宪治国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从内涵上看,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思想基础和活动准则,也就是说,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都在宪法中得到确认和体现。依法治国的过程,首先是落实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的过程。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基础。从效力上看,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宪法是母法,普通法是子法。依法治国的法律首先是宪法。

依宪治国树立了依法治国的最高标准。从权威性来看,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不得超越宪法,都有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可以说,法治的权威首先体现在宪法的权威;遵守法律首先是遵守宪法。

因此,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表明了我们党依法依宪治国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确立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法治核心地位。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全面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来源:

如何理解法治第一法治-理论-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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