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村乡的地方历史

刘村乡是革命老区,原是普(阳)、内(黄)、滑(县)三县之地。1926前口村(当时濮阳县九区)赵在大明师范大学加入* * *生产党,并于1927年7月在前口、后花村建立支部。同年10月,前口村成立第一届濮阳县委。1928年冬,小河两岸农会在县委的领导下,清算了雪花庄(覆盖雪村、花村、兴谷等10个村)负责人蔡洪滨的贪污账,取得了胜利。1929 05年2月15日,文兴谷召开庆祝清算斗争胜利大会,被地主镇压。抗日战争时期,为冀鲁豫边区沙区抗日根据地,定为新建高陵县第三区。1949年,高陵县撤销为内黄县第六区。

1956 65438+10月7日,刘村是全县第一个成立东方红集体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的村,刘村乡在1957建立了区级建制。因境内有六个村,乡政府机关驻刘牧村,故名。1958变更为刘村人民公社。1984年,恢复刘村乡、乡人民政府、乡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设在刘牧村南侧人民公社旧址。

刘村东部和北部为盐碱地,中部和西部为混合土,南部为沙地,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72%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