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历史上最大地震。
这三次地震是:
1882年正月(清光绪八年),乌鲁木齐等地发生地震。虽然在这个记录中没有直接提到昌吉,但是乌鲁木齐离昌吉很近,记录中有“平起平坐”这个词,所以我们认为昌吉肯定会受到影响或者被收录。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9月,昌吉县北沙窝发生7级以上地震。
1947(民国36年)07月19日,昌吉阿尾滩地区发生4.7级地震。
除了上述三次,另一次有详细描述具体场景的地震发生在1906(清光绪三十二年)65438年2月23日:
随来(今玛纳斯)发生8级地震,影响昌吉(烈度6度)。“训练室开裂,2厘米宽,门窗响,吊物晃动,有人在室外触电。”
绥来地震震级强,范围广,后果严重。死亡180多人,受伤1000人。受地震影响,昌吉虽然也有悬挂物摆动、墙壁出现裂缝,也有一些人受到惊吓跑出了门外,但似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除了以上记录的地震,还有一次地震来自于口口相传的信息。这是一些长期在山区牧区工作的老同志从哈萨克族牧民那里了解到的。
时间是1927 (16)。7月,昌吉县头屯河上游牧区嘎布沙拉山发生地震,地震面积约20平方公里。地震掀翻了高1,200米的嘎布沙拉山的一个地方,大量的岩石掉落,将在山脚下放牧的30多名哈萨克族牧民和1,000多头牲畜埋进深谷,奄奄一息。由于河道被这次地震造成的岩石和泥沙堵塞,头屯河的水分流溢出,导致下游农田受旱,三公、郊区、柳工当年产量损失达70%。
这次地震虽然是口口相传,但是有时间地点,有具体的人、畜、农业生产损失的情况,所以我们认为是真实可信的。由于亲历者、目击者和口头传播者都是普通人,他们不可能报道具体的地震震级,但根据上述情况,地震烈度应该在5级以上。
此外,史籍中也有记载,即1944年(民国33年)七月,昌吉县因地震倒塌的北门修复完毕。不知道这次“地震”是前述地震中的一次,还有一次。
总之,从以上情况来看,历史上的昌吉县并不是地震多发区;从清朝光绪到民国末年的60年间,虽然发生过几次地震,但除了山区的一次,没有给人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