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学导论
微观经济学——分析个体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在此基础上,研究现代西方经济社会中市场机制的运行及其在经济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出纠正市场失灵的微观经济政策。
微观经济学关注的是社会中个人和组织之间的交换过程。它研究的基本问题是资源配置的决定,它的基本理论是通过供求决定相对价格的理论。因此,微观经济学的主要范围包括消费者的选择,供应和制造商的收入分配。
显微术是希腊语“μ ι κ ρ ο”的意译,原意为“小”。微观经济学是研究社会中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以及如何确定相应经济变量的个体值的经济理论。也被称为市场经济学或价格理论。微观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是价格理论。微观经济学的一个中心思想是,自由交换往往能最好地利用资源。在这种情况下,资源分配被认为是帕累托有效的。
微观经济学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均衡价格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生产者行为理论(包括生产理论、成本理论和市场均衡理论)、分配理论、一般均衡理论和福利经济学、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微观经济学研究市场中个体的经济行为,即单个家庭、单个厂商和单个市场的经济行为以及相应经济变量的确定。它从资源的稀缺性这一基本概念出发,认为所有个体的行为准则都试图在这里对有限的资源进行最佳利用,并由此考察个体获得最佳收益的条件。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作为消费者的家庭根据各种商品的不同价格进行选择,试图用有限的收入从购买的各种商品的数量中获得最大的效用或满足感。家庭对商品的选择必然会影响商品的价格,市场价格的变化就是厂商决定生产什么样商品的信号。制造商是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制造商的目的是如何以最小的生产成本生产最大数量的产品,获得最大的利润。制造商的选择会影响要素市场的价格,从而影响家庭的收入。家庭和厂商的选择通过市场的供求关系表现出来,通过价格的变化协调。因此,微观经济学的任务是研究市场机制及其功能,平衡价格的决定,考察市场机制如何通过调节个体行为来获得资源最优配置的条件和途径。微观经济学是以价格为分析中心的市场机制经济学,所以也叫价格论。微观经济学还考察了当市场机制失灵时政府如何采取干预行动和措施的理论基础。微观经济学是在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基础上逐渐建立起来的,吸收了美国经济学家张伯伦和英国经济学家罗宾逊的垄断竞争理论等理论。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兴盛之后,这种以个体经济行为为研究对象的传统理论被称为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只是有研究对象的划分,立场、观点、方法并无本质区别。两者都使用均衡分析和边际分析。在理论上,它们相辅相成,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微观经济学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20世纪30年代以后,英国的罗宾逊和美国的张伯伦在马歇尔均衡价格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均衡理论。它标志着微观经济体系的最终建立。其体系主要包括:均衡价格理论、消费经济学、生产率经济学、厂商均衡理论和福利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的发展至今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7世纪中期到19世纪中期,这是微观经济学的早期,或者说是微观经济学的萌芽阶段。第二阶段: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是新古典经济学阶段和微观经济学阶段。第三阶段:20世纪30-60年代,是微观经济学的完成阶段。第四阶段: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是微观经济学进一步发展、扩张和演变的阶段。
纵观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历程和所有理论,始终是围绕价格这个核心问题进行分析的,所以微观经济学在很多场合也被称为“价格理论及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