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历史文化:古村镇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二)

古村镇商业化趋势:现代旅游经济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古村镇旅游业的发展必然涉及商业部门的参与,商业化趋势和过度商业化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学者和相关部门的关注。

(一)商业化发展中的问题

1.空间形式的延续

在古村落和古镇的商业旅游开发中,必须尊重历史空间形态和文化氛围,避免古镇机制的破坏。如太湖流域的水垛古镇多因水而兴,传统的条形商业街或十字水街是历史街区的主要形式。因此,虽然以道路、桥梁为主体的现代交通体系已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但古村镇的商业开发仍需延续古村镇古建筑的协调性。商业街应保持条状或十字形,防止商业形态发展不一致。

2.标度控制

对于具有旅游性质的古村镇来说,商业规模的控制非常重要。超过限度不仅会导致商业项目的失败,还会使古村镇的文化内涵流失。古村本身常住人口少,消费能力弱。新开发项目的目标客户基本都是针对游客,游客在最多点位的活动时间和范围有限,造成消费能力有限。因此,在规划商圈时,要根据旅游景点资源的性质,科学核定商业化比例,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控制数量和位置。同时,商业活动不应被他人侵占。文化资源景区、生态旅游景区、红色景区、景区核心区应尽量减少商业活动的存在,景区内商铺的设计、装修风格必须符合景区风格,有利于传播地方文化。

3.原居民的重新安置

居民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但在景区的商业开发中,经营者和居民势必会遇到利益、产权等各种问题,古村镇原住民的安置成为直接影响景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居民完全自由经营往往导致无序竞争,不利于管理,但公司统一经营容易失去古村落的传统特色。乌镇采取的“腾笼换鸟”的安置方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虽然在统一规范管理的指导下,民间传统是否会逐渐流失还存在一些争论,但统一买断形成的产权确实有助于提升其竞争力,居民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传统特色。

(二)探索古村落和古镇的商业模式

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简单改造,同时对游览资源进行收费,这种简单的门票经济模式是目前国内观光景点的主流模式。而单票经济并不符合公司运营的资金回收原则,在资源质量一般的情况下更难实现盈利,从而催生了各种新的商业模式。

1.综合收益商业模式

综合收入商业模式摆脱了单一的门票经济,强调餐饮、购物、住宿等多种收入形式,形成了资本的有效循环。一些景区提出的吃、住、行、购、娱“一站式”开发,就是这种综合收益商业模式的体现。比如乌镇的收入模式中,门票收入只占总收入的三分之一,酒店收入占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其他业务内容构成了旅游收入的其余部分,这是典型的综合收入商业模式。

2.产业联动商业模式

利用旅游平台的资源发展相关产业,从而获得更多收益,如旅游地产、旅游农业、旅游创意产业等。其中,旅游业和房地产同时发展,用房地产的收益来补偿对旅游业的投资的旅游地产模式,在国内已经比较成熟。旅游与房地产的结合与互动,使旅游地产以资源稀缺性、客源多样性、区位交通便利性三大优势成为独特卖点。目前我国旅游地产的开发主要以住宿和第二居所的休闲度假型为主,多建在大中城市远郊或直接远离城市的景区。

3.资源整合商业模式

这种模式是政府或单个投资者控制资源,完成基础设施,然后针对各种项目招商,联合众多小投资者参与运营。比如湖南凤凰古镇,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的旅游景点进行开发后,会实行经营权转让,吸引投资者参与旅游开发。投资者会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延续古镇旅游开发的进程,政府只会在行业的宏观层面对投资者进行管理。

4.混合商业模式

混业经营模式是指采取多种投资、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类型主题经营的模式。从早期的资金筹集到采取多种经营方式的退出,如平遥古城的开发,政府资金短缺,无力承担大量街巷房屋的维修和古城旅游业发展的巨额资金。采取经营权转让和产权拍卖两种方式,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平遥政府公开拍卖古城内古建筑20余项产权和100项经营权,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古城商业运营,建设特色购物、特色餐饮、特色住宿、特色娱乐等6条旅游产业街,吸引旅游相关从业人员4万余人,发挥了区域旅游经济的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