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曼计划条款解释
舒曼计划是欧洲煤钢合资计划。
1949 12 13、欧洲委员会咨询理事会通过决议,提出建立欧洲超国家钢铁机构,协调和管理西欧国家的钢铁工业。该决议还建议在煤炭、石油、电力和交通领域建立类似的高层机构。
1950年5月4日,法国外长舒曼致函欧洲委员会秘书处,表达了法国对上述提议的兴趣。5月9日,舒曼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表声明,提出“应将法国和德国的所有煤炭和钢铁生产置于一个欧洲其他国家可以参与的高水平合资企业的控制之下”,并“立即免除成员国之间煤炭和钢铁的流通关税”。
舒曼的说法通常被称为“舒曼计划”。
舒曼计划的影响:
1951 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法国巴黎签署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意大利罗马签署了旨在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又称《罗马条约》)。
1958 65438+10月1,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成立。
1965年4月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合并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统称“欧洲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