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明初“朝贡贸易”的特点。
“朝贡贸易”的特点是在朝贡的前提下,允许外国使节携带商业货物来华进行贸易。
朝贡贸易起源于宋代船公司的“买”、“解”、“献”。海船进口的禁运品都是中国政府买的;对于非禁品,除了抽取一部分,另一部分购买,其余的允许民间买卖。购买的部分除了被朝廷消费奖励外,还有一部分再次出售。
朱迪为明朝始祖时,郑和七下西洋,遍访亚非各国,中外交流鼎盛,大明国威“名扬天下”。据《明史》记载,明朝向中国进贡的国家有150多个,中国式的“宗藩”体制达到了最大的地理范围。
但杨迪皇帝的“朝贡贸易”本质是一样的,大明所谓的“各国来朝”也是中国皇帝“陪亏挣钱”的面子工程,本质是“假朝贡真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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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以后,中国虽然在政治上、文化上逐渐失去了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但“朝贡”一度达到了顶峰。明初,朱元璋立即向周边国家派遣使节,如朝鲜、日本、占城、安南等国,通知各国继承元朝,宣传大明国威。
朝鲜、日本等国纷纷派出使节到场祝贺,以示顺从。一时间出现了“大明统一万方,田字武文圣灵,以仁义礼乐为师上亿万亿,所以所有中国人都蛮不讲理,不尊重自己的亲人。”世界极远,是对工作的致敬。自人民诞生以来,没有出现过今天这样的繁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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