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的历史演变
布吉的名字与俗名“布哥”有关。300多年前,现有铁路西侧有普格村。因客家话中“浦”与“布”发音相近,清中叶逐渐被称为“布哥”村。清咸丰二年(1852),在李宁南建冯和平。1911年,广九铁路通车,“布吉站”,“布吉”称为“布吉”。
据《宝安县志通讯》记载,布吉镇所辖区域先后隶属于南郊(唐瑜第三代)、纳盘峪郡(秦)、博罗郡(汉三国)、宝安郡(金宪和六年至唐之德二年)、郡(唐之德二年至明万历元年)、 新安县(明万历元年至清康熙五年)、吴栋县(清康熙五年)深圳(1979年3月至1981年10月)、宝安县(1981年10月至1992年12月)、深圳。
历史上,布吉地区的行政区名称曾多次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名称变更频繁:1950年2月,布吉为南头联乡公所辖九乡之一;1950 65438+2月至1952属于宝安县二区;1953至1954,属宝安县八区;1955至1957为布吉区;1958年,布吉、沙湾合并为布吉乡。1958年6月人民公社成立时叫红旗人民公社1963年10月与平湖人民公社合并叫布吉公社,后又分别成立了布吉、平湖两个人民公社。7月,1983,改为布吉区办事处,辖7个乡政府,55个自然村,47个村委会,2个快递镇。布吉镇于8月1986设立在疏散区。1993 65438+10月1、宝安县设宝安、龙岗两区,布吉归龙岗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