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的形式
协商民主是欧美正在讨论和研究的一种新的民主形式。20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关注并提出协商民主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选举(投票)民主的困境,弥补其缺陷。因为西方传统把选举(投票)作为民主的主要形式。自古希腊罗马以来,这种选举形式在西方历史传统中早已形成。在研究选举(投票)民主的缺点时,他们提出协商民主可以弥补其缺点。对他们来说,协商民主是一个新事物。
中国人民学习选举(投票)民主是一件现代的事情,我们还不是很成熟,还在继续完善。中国人民有着悠久的协商民主传统。就我们党而言,早在建国初期就形成了中国生产者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CPPCC是中国实行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之一。在这个机构中,来自各党派、各阶级、各阶层、各民族、各宗教的CPPCC成员可以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西方协商民主还主要停留在学者层面,还是一种民主理想。但是,中国的协商民主早已通过政治协商会议这一组织形式得以落实,并且还在积极探索新的协商民主形式,如浙江温岭、河北邯郸的民主座谈会,北京何仪街道的社区商会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顺便说一句,协商民主可以有多种形式,不仅是政治协商会议,还有其他多种形式。比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召开公共政策听证会,一些地方的民主座谈会都是协商民主的形式。协商民主在中国不是水土不服,而是很受欢迎。通过这种形式完全可以保证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