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头镇的历史沿革

岚头镇是元代艺兮布雪管辖下的沙溪等地的蛮夷长讼,明代属雄索泽西。部分地区与亳州有争议。曾归黄沙渡地检署管辖,还是地方官制。清康熙三年(1663)建立,现兰头镇有自己的民族。兰头街在民国以前叫“大兰头”。原乡以沙相连长坝属,木洞属一号,安底属敦一里一号,民国三年(1914)才称“大兰头”,撤制改属。24年,建迁西县第六区(安地)。在李三之交,茶园乡被划为第六、第七、第八和第四、第五保的一部分。1950,属于兰头村,属于七区(茶园)。1953,兰头乡重建。1956茶园区撤销后,与干河、高果合并,建兰头乡,划归安迪区管辖。1962年恢复公社建制,文革时成立革命委员会,1978年恢复公社称号,1984年取消公社,都属于安第斯山脉。1992,兰头乡建,撤。1992年体制改革时,原岚头乡和茅岗乡合并组建岚头乡,199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成为现管理17个村的建制镇。清朝时,茅岗在敦义里属迪美,民国时,一部分属安地镇管辖的五六保,一部分属明辉乡(民主),全部划归安地区。上世纪50年代以前,安地到兰头的公路横穿其境,沿途灌木很多,没有人。这是一个野生动物出没的低中丘陵地区。当地人称之为九里茅岗,一直归大寨、民主、兰头管辖。1977年,为安置乌江库区金沙县被淹移民,县委组织3万民工在九里茅岗扎营,开辟梯田土壤3300多亩,供166移民耕种。1979,新移民含义的“新移民公社”成立,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