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十大酷刑尽人皆知。
Top10,悬挂式
虽然法国外籍军团仍然使用绞刑,但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其实上吊就是勒脖子,勒死人。它也可以用来折断一个人的脖子。西班牙曾经使用绞刑,直到1978年西班牙废除死刑,绞刑在西班牙成为非法。
绞刑通常是将犯人困在椅子上,然后执行人将一根金属棒缠绕在犯人的脖子上,慢慢收紧,直到犯人死亡。在某些地方的绞刑中,通常会在金属棒上绑上一根钉子,以便在勒死犯人的脖子时可以插入犯人的脊椎。在上吊的过程中,犯人可能会极度痛苦地抽搐,直至死亡。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人使用最极端的绞刑。最后一次使用绞刑是在1977,JosLuisCerveto被杀的时候。安道尔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废除绞刑的国家。它在1990正式废除了绞刑。然而,根据印度作家和法律专家帕里克的说法,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用绞刑处决犯人。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被绞死,因此绞刑被视为不名誉的象征。至于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很多都是因为犯下滔天大罪而被绞死的。
在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的死刑。相反,王室高官为了保存全身,一般要求绞刑或绞刑,而不是砍头,这样可能会导致砍头。现在多拍些照片。在英国,绞刑是车砍的第一步,犯人在这个阶段不会死。
历史上有很多种绞刑:
第一种是让犯人爬上椅子、桌子、火车、马或梯子,在他的脖子上套一根用直角支架或树枝连接的绳子,然后去掉支撑使其悬空。这种方法是历史上最流行和最广泛使用的。囚犯缓慢而痛苦地死去。
第二种方法是用套索套住犯人,将绳子穿过滑轮或滑槽,然后用力拉动绳子,将犯人从地上提起。犯人被勒死,这是三k党在私刑中的首选。中东伊斯兰国家的公开绞刑也是如此。
第三种,由英国人改进,被认为更人道,但需要一些设施:固定在一定高度的脚手架和可抽拉的木板。板子一拉出来,犯人的身体就掉下来了。一般来说是颈椎骨折,导致窒息,脑贫血。最多,犯人几分钟后就会死。
Top9,船刑。
船刑是古波斯的一种酷刑,目的是慢慢把人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会被绑在船上,手、脚、头都会飞起来。囚犯会被要求喝牛奶和蜂蜜,然后被送到痢疾高发地区。然后囚犯的身上会涂上蜂蜜和牛奶,会吸引昆虫爬到他身上。然后犯人会漂浮在一个死池塘里,暴露在阳光下。
这时不知情的犯人只能任其排泄物在船上堆积,这样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爬到他身上,这些昆虫就会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都会给囚犯重新喂食,涂上蜂蜜换牛奶,保证囚犯不会因为脱水和饥饿而死,而是慢慢被折磨致死。然而,大多数普通囚犯仍然死于饥饿、脱水和感染性休克。一般来说,船刑执行几天后犯人就会精神失常。船刑很痛苦,很屈辱,很折磨人。
普鲁塔克写道,米特里达提在被惩罚后17天死去。美洲土著也使用类似的死刑。他们把犯人绑在树上,往他身上抹土,然后把他和蚂蚁一起留下。因为犯人之前没有被强制喂食,一般过几天就会饿死。
囚犯应该漂浮在死水池塘里,暴露在阳光下。
Top8,脱皮。
顾名思义,剥皮就是剥掉一个人的皮。剥皮的过程就像为了满足一个人的食欲或者为了获得皮毛而剥动物的皮。剥皮经常被用来折磨和惩罚囚犯。通过一个犯人被剥了几层皮,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是被拷打还是被处决。剥皮是一种古老的刑罚,为亚述人和明朝人所用。
剥皮令人毛骨悚然,和以前一样残忍。这种刑罚不包括在官方的死刑方法中。但在历史上被多次使用,在史记中也有记载。剥皮时,在脊柱下用刀将背部皮肤切成两半。用刀慢慢把皮肤和肌肉分开,像蝴蝶展开翅膀一样撕开。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很难分开。还有一种剥离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划个十字,剥下头皮,往里面倒水和银。因为汞的比例高,会把肌肉和皮肤拉开。被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无法挣脱。最后,他们的身体会“赤裸”地爬出头顶,在泥土里只留下一层皮。剥下来之后会做成两个鼓,挂在衙门门口作为警示。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做的,后来发展到活体剥皮。
明末清初,明朝汉奸剥人皮的案例很多。大概是因为他亲眼看到蓝玉剥皮,所以也剥了明朝官员的皮。他不仅使用了明朝皇帝用过的剥皮方法,而且还有很多绝活。张入蜀后,总是剥人皮,大多是活的。剥皮时,从被剥皮者的后颈部开始,沿背部向下切开一条缝至肛门,然后撕开两侧的皮肤,将从背部和手臂之间的皮肉上撕下的皮肤连接起来,左右展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一样。被剥成这样的人要等一天多才会死。如果被剥光衣服的人被当场杀死,刽子手就会被执行死刑。当时成都彭县有一个叫龚万敬的人。这是崇祯十年。崇祯十六年,父亲去世,回乡守孝。张占领成都后投降被封,但他不想背叛明朝。张要杀他,就把仆人抓起来,问龚万京每天在家干什么。其中一名仆人龚说,万靖每天五点起床烧香祈祷,但他不知道祈祷什么。每天从法院回来,他只是叹气,什么也不说。过年给祖先包好纸后,账单下只写了“益友”二字,没有写大顺年号,等等。当张听到“别做书呆子”这句话时,他勃然大怒。他叫打手把龚万京拿下,推出大王门,活剥了他的皮,放在草地上,告诉大家。龚万春、龚万兴、龚万敬的弟弟,以及他们的仆人和仆从,同一天被处决。
张的部下后来投降了南明,被皇帝朱由朗封为秦王。他也是剥皮专家。李雍六年,孙可望杀了陈邦川,剥了他的皮,传遍天下。李帝国弹劾皇帝“杀将军而不讨好”。皇帝不敢得罪,就打了四十板子。孙可望的心腹张迎客知道了这件事,并报告给了孙可望。他生气了,立刻命令张迎客把李抓起来剥了。他听从命令,逮捕了李,把他绑在法庭外面,准备了一篮子石灰和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问他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你的草。”李月如骂了一句,“瞎奴隶!这草是文章,忠于大家!”过了一会儿,张迎客站在右角门的台阶上,传达了自己的旨意,命令李下跪。李又骂了一句,“我是朝廷官员。我怎么能跪下听贼的命令呢?”于是我走到中门,向李咏居住的南宫鞠躬。李被命令脱掉她的衣服,把她放在地上,并用刀子割开她的背部皮肤,一直割到臀部。李月如喊道,“多么愉快的死亡!”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剥他四肢的时候,把他的手和脚砍掉,然后把他翻过来,剥去他的胸膛。这时,李灿只发出轻微的声音,而且他也可以听出他在咒骂。李直到最后割了脖子才死。又命人将李的皮用石灰晒干,用线缝上,中间放上草,送到北门大道上吊死。后来,孙可望背叛了西南军事形势的现实,最终打败了李定国和西南地区的反清武装。后来清廷封他为义王,并做了汉军的白旗。
满族统治者折磨汉人。
清朝统治时期,内部折磨之一就是清朝的剥皮方法太多,桑戈林秦围攻,太平军清军俘虏全部被“解剖”。
1855 65438+10月17日,东西连镇太平军出迎,清军俘获“长毛老贼二人,皆江西人”。凶残的SengGreenwich下令“剥了这两个小偷的皮,把他们处死”。
1857 65438+10月30日,湘军知府吴坤被困江西奉新县。“二百二十一名老贼被活捉。每活捉一个贼,就切肠子,剥树挂,砍石头。他看到的每个人都肃然起敬。”
满语对酷刑的应用达到了顶峰,可以算是满语十大酷刑。
7.切肉。
割肉也叫农历新年。农历新年通常用于惩罚犯有严重罪行的囚犯,如通敌,叛国,谋杀父母等。灵池在不同的地方有很多不同的名字。事实上,农历新年是中国在公元900年使用的一种惩罚方式,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通常犯人被绑在公共场所的柱子上,然后他们的肉被一块一块割下来。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古代文献中没有记载,所以农历新年的具体实施过程在各地是不一样的。后来过年会打麻药。也许是对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为了防止犯人在农历新年晕倒。凌迟对犯人的惩罚有三个方面:一是犯人因为需要在公共场所示众而产生的心理羞辱,二是对病人的肉体折磨,三是病人死后的羞辱。在一些剥皮的过程中,囚犯会被肢解,比如切、撕、拉、割囚犯的尸体。
灵池,也叫灵池,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千片”。凌迟刑最早出现于五代,正式命名于辽代。此后的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酷的死刑。总共需要36000美元,罪犯必须是execu。
元朝的法律规定死刑是斩首不吊,对于那些十恶不赦的罪行,可以执行一年。元代农历新年的实施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惊天动地的冤案》中,其父窦回顾冤案,宣布张吕“毒杀其父,奸淫寡妇,共谋犯太岁,被带到曹操处,钉在木驴上,以120刀处死。”比如水浒那年,王婆被杀,被钉在驴背上。这个驴大概就是一个木头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这样犯人被砍断了就不能动了。与古代女囚因“勾结奸夫害夫”而“骑驴”的刑罚不可同日而语。话剧《窦娥元》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该砍多少刀。试想,用120刀砍一个人是致命的,其残忍不能不让人不寒而栗。
元朝执行农历新年,斩首犯人120刀,已经够震撼的了。在明代,用于实施农历新年的刀的数量远远多于上一代。明代有两个著名的农历年执行死刑的案例,刀数都有明确的记载。一个是郑德时期的宦官刘瑾,一个是崇祯时期的学者郑智。邓之诚卷《续骨董》卷二《寸刑》说:“世俗之言,明代寸刑为刘瑾四千二百刀,郑智三千六百刀。李慈铭在日记中也说。”刘瑾被斩首的刀数可能有误。事实上,刘瑾被斩首3357刀。这么大的数字真的很惊人。民间女子骂人时经常说“你是千刀”。古代砍一千多刀好像不是一个功能词。
明朝的法律也明确规定年是死刑之一。年:“谋反大逆:每一次谋反都意味着谋国之危;违法就是寻求破坏祠堂,山陵,宫殿。然而,同谋者们,不管他们服从与否,都在年底被处决了。“传统刑罚的确立体现了封建专制的残酷性。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起义,统治者不惜使用一切恶毒的手段。
我再来说说刘进。郑德五年,刘瑾因叛国罪被判死刑。圣旨授予他“一年三十三天”,然后他得把脑袋归档。行刑时,当时正在监狱服刑的张文林详细交代:
没错,就在这一年,陕西师团团长胡瑗锒铛入狱,被斩首。他很惊讶,并告诉上述老师刘晶,“我怎么才能得到它?”刘回答说:“我会让我的本科生来帮助你。”回复。早饭后,官员告诉官员,郎铮在公司西角按了手印,刘瑾被操纵了。比如一年的刀数应该是3357刀。每十刀休息一下,喊一声。第一天要从胸部左右两边割357刀,如大指甲。刀子开始流血,然后就不流血了。据说犯人受到惊吓,血流入小腹和小腿,切开后又流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应该是。晚上,天府宛平郡把他送进监狱,放了他,金吃了两碗粥。反贼是这样的。第二天把它带到东边的角落。先是金惩罚他,说了里面的事,用麻核桃塞住他的嘴,砍了几十刀,他死了。方日升起来,同监斩御史,奏圣旨。刘瑾数了数她的脚,提起尸体,救了她的头。受害者的家园,争夺他们的肉来祭祀死者。归档尸体的时候,胸口是大斧的时候,要数胸部。小偷的举报也很惨。
在明朝,凡是抓到农民起义等造反派的,都要受到农历新年的惩罚。例如,在第三十四年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到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改革传统弊端。光绪三十一年,修律大臣沈家本要求除灵芝等重刑,清廷下令“永久除灵芝,斩首杀尸”。从此,农历新年这一年的非人酷刑从法典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斩首。
Top6,回合惩罚。
轮换刑,又称凯瑟琳轮,在中世纪和现代早期社会用于对付极其恶劣的罪犯。轮换刑一直沿用到18世纪。当时,轮换制在法国、德国、丹麦、瑞士、罗马尼亚、俄罗斯、美国等国家一直被用作一种严厉的刑法。车轮刑使用的车轮是普通马车的车轮,有发射结构,但有时车轮刑并不一定要使用车轮。有时囚犯躺在轮子上,用铁棒抽打,这样囚犯就可以被钉在轮子上。或者,犯人会被要求躺在桑坦德里亚的十字架上,十字架由两根木梁排成X字形,全身敞开。然后被碾碎的囚犯尸体会被装上轮子进行宣传。
轮换刑是中世纪德国最常见的刑罚形式,仅次于吊笼。说到对死刑犯的惩罚,很少有哪种酷刑像轮换一样普遍。
首先是受害者,他的四肢被分开绑在地上。但木辐条对应的是主要关节,如腕、踝、膝、髋、肩。
刽子手用沉重的铁壳车轮打断四肢和关节。但这只是噩梦的开始。分别折断四肢的骨头,用血和肉混合成柔软的状态,将四肢编织在轮子的辐条上,然后从正面吊出来展示。痛苦的囚犯会保持这种状态好几天,在被别人羞辱的同时慢慢死去。否则,她死后将是乌鸦和昆虫的盛宴。
受害者的四肢被绑在地上。
Top5 .铜牛。
铜牛又称西西里牛,是古希腊发明的一种刑罚。
雅典一位名叫佩里洛斯的黄铜发明家向西西里的阿拉加斯皇帝许诺,他发明了一种新的惩罚方法。首先,他用黄铜铸造了一个牛的模型。牛的身体是中空的,上面开了一个小门。犯人被关在牛的身体里,然后在牛的身体下面烧了一把火。火渐渐染红了黄铜牛,把犯人活活烤熟了。由于铜牛的特殊结构,会像香薰一样冒出烟雾。
牛的头部装有由管道和塞子组成的结构,可以让牛体内犯人的叫喊声听起来像是愤怒的牛发出的声音。甚至有传言说,打开牛的门,把犯人的尸体拿出来的时候,会有一些没有烧尽的骨头。这些骨头看起来像珠宝,然后这些骨头会被用作手铐。
铜牛又称西西里牛,是古希腊发明的一种惩罚方法。
Top4,剖腹手术。
腹部切开或肝切除术是指从腹部切除部分或全部重要器官。作为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必然是毁灭性的。历史上,剖腹产是一个非常残酷的死刑判决。一般来说,最后被切除的器官是心脏或肾脏。在日本,剖腹产曾被用作一种死刑方法和自杀仪式的一部分。
始于12世纪平安时期的腹部切开和剖腹产,在元平战争后开始在武士中流行。到17世纪江户时期,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剖腹产仪式和方法,成为上层武士的固定死刑形式。完整的剖腹方法是用匕首直刺左腹部,将水平的右腹部切成“I”形,再从胸部将小腹刺入成“X”形,最后拔出剑刺入咽喉。主要是开膛破肚,给主人看看我的红心。
剖腹产,世界上罕见的自杀方式,非常痛苦,不容易死。战士之所以选择身体的这一部分来自杀,是为了用这种方式打开自己的心扉,以忠于自己的主人。新渡户稻造在《大明法与刑法》一书中写道,“打开心灵的窗户,让你看看它是红是黑。请自行判断。”剖腹产自杀曾经是勇士挽回名誉,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必要手段。除了剖腹自杀以避免战败被俘的耻辱,还有“追腹”和“切腹”。勇士不仅用它来表达对主人的忠诚,也用它来表达对重大错误或不当行为的责任感。忠、智、仁、勇是勇士的精神支柱,忠、勇的具体表现就是复仇。702年7月,47名赤井家族的武士被幕府判处开膛破肚。勇士队感到荣幸。
作为刑法,开膛破肚其实就是砍头。叫做开膛破肚,这是武士重视名誉的一种表现。死刑通常每夜执行。囚犯穿着一套没有纹章的淡黄色武士服。当他跪在台上时,一名官员上前,将一把用细白纸包裹的7.5寸木匕首放在一张方形小桌案上,放在犯人面前:助理犯人帮犯人准备。囚犯脱下肩上的衣服。当他伸手去拿剑时,助理囚犯用剑砍下了他的头。这种“剖腹产”一直持续到明治初期。1873年6月颁布的武士道法案废除了这一刑法。但是,剖腹产这种古老的自杀方式却被保留了下来。
雍正元年,强盗藤原在被捕前剖开了他的腹部,然后用刀尖挑出他的内脏扔向官军——据说这是剖腹产的最早来源。
镰仓幕府以后,剖腹产开始流行,因为失去了地位或者以被俘虏为耻,占据了绝大多数,直到战国时期。江户开放后,社会统治相对稳定,剖腹殉道和作为惩罚的‘剖腹产’逐渐成为主流。虽然幕府严禁殉道,但也阻挡不了这种历史趋势。
Top3,烹饪。
煮熟的人会被放在一个大缸里。烹饪首先在俄罗斯和欧洲使用了三千年。在那些地方的烹饪惩罚中,他们会使用油、酸和水。这个过程是非常缓慢和痛苦的。通常,用于烹饪的大桶装满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溶解的铅。有时候囚犯会被浸在这些液体中,然后这些液体被慢慢加热。有时囚犯被直接放入沸水中,通常囚犯的头先放进去。然后刽子手会用钩子把犯人浸得更深,这样会加速他们的死亡。或者可以用一个装满油和树脂的浅容器来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会被逐渐浸入水中,慢慢煮死。
据史书记载,周的祖先锡伯被囚禁在八里时,锡伯的儿子伯夷考在银都被劫为人质做车夫。把纣王博艺考试放在一个大锅里,给锡伯“煮成汤”。锡伯不知道是人肉汤,就吃了。纣王骄傲地对别人说:“谁说锡伯是圣人?他吃了儿子的肉汤还不知道!”这是古代最早的煮人的例子。
春秋时期,周朝衰落,封建领主混战,法制不规范。那时候,君主经常用烹饪的方法处决人。在位期间,在周的房中谗言,杀了齐爱公。公元前547年,宋国太子措被成功囚禁,上吊自杀。后来知道太子措是无辜的,成公非常懊悔,就把闹事的和尚李逸煮了杀了。十一年星期四,楚白公逃到深山自缢。白菜,白公的学生,抢过来问他白公在哪里。
齐敏国王的祖父齐威王也曾使用烹煮人的刑罚。当时,A博士在政治上无所作为,中国人民很穷,但A博士贿赂齐威王周围的人为他说好话。王伟发现真相,和周围为他说好话的人一起把A博士煮死。
战国时期,烹人的例子很多。其中,人们熟悉的是杨乐愤然啜饮中山汤的故事。杨乐是魏国的一位将军。他率军攻打中山,当时他的儿子就在那里。中山王把杨乐的儿子煮死,做成肉汤给了杨乐,并明确告诉他这是他儿子的肉。乐坐在帐中,接过肉羹,喝了一大杯,表明攻打中山的坚定决心。结果孙中山很快就被消灭了。魏文侯听了,称赞身边的一个大臣说:“杨乐替我吃了儿子的肉!”杜氏称赞:“杨乐连儿子的肉都敢吃。他还有谁不敢吃?”魏文侯明白阻止老师表扬的意思。虽然奖励了杨乐的贡献,但这次杨乐开始怀疑了。
秦汉时期广泛使用烹刑。商鞅变法时,增加了肉刑,并将铁锅炒菜作为死刑的执行方式之一。秦楚汉战争后期,刘和祥都喜欢做饭。
东汉末年,董卓作乱。他抓住了颍川太守李玟和他的好朋友张安,想把他们活活烧死。李和丁说:“生日不同,但生日是一样的。”临死前还忍心说这种幽默的话。他们的态度虽然悠闲,但却包含着深深的悲伤。
汉朝以后,烹人的酷刑并没有消失。在党的十六大上,赵逮捕刘隐后,立即把他放进锅里做汤,煮死了。南燕慕容超大人曾经下过一道圣旨,提议恢复秦朝的车裂烹刑。大臣们一谈就不同意,结果就是没有正式实施。东魏孝敬皇帝决定讲学八年。荀与和华山金元合谋除掉高欢。高欢知道孝景帝被囚禁在张寒宫,大齐和金元在城中被烹杀。北齐后,武平于2006年3月3日在城中烹杀妖贼郑子饶。这些可以在官方记录中找到。
隋朝以后,朝廷颁布的刑法正式规定死刑只是绞杀、斩首和一年月经。但是烹饪一直被用作一种非正式的惩罚。五代时,晚唐长兴年间,姚鸿峰命千余人镇守朗州,被起义军将领董璋扣留,拒不投降。董璋准备了一个锅,装满水,煮了它。十个壮汉割下姚红的肉,放在锅里煮。姚红大骂至死。这是在年味里煮人,比煮整个活人还要恶毒。
南宋初,秦桧专政灭忠良,也用烹人之刑。直到清末,杭州旧王侯遗址东侧的社稷院内,仍有一口大铁锅。它上宽下窄,直径四尺,深度两尺多。原来的铁盖丢了。根据传说,这个锅是秦桧的一个厨师用过的。但是历史书上没有记载秦桧当时煮了谁。
Top2 .戳伤
和上面的方法相比,下一个方法是最痛苦但也是最有趣的一个。刺伤是指一个人在木桩上被刺穿。它可以穿过身体的侧面、直肠、阴道或口腔。这种死亡真的很痛苦,因为会持续好几天。通常是把桩竖立在地上,然后把放在柱子上的人吊在空中,直到他死去。有时候往地里插木桩可以防止犯人立即死亡,同时木桩可以堵住病人的伤口,防止血液流出。示众后,犯人会被钝器刺入会阴和直肠。钝ob
拿着削尖的木桩站在土里,让受害者坐在木桩尖上,让这根长棍穿过受害者的肛门,从他的口或胸中穿出。
据说德拉库拉是一种特殊的爱好,也是一种常见的惩罚。
15世纪,罗马尼亚伯爵德拉库拉极其残忍,每一个囚犯都会被刺死,这让他获得了“弗拉德·皮尔斯”的恶名。这种死刑就是用削尖的木桩站在土里,让受害者坐在尖上,让这根长棍插进受害者的肛门,然后从他的嘴里出来。通常,这根木棍会穿过受害者的胸部,所以它的尖端会在下巴下面,从而阻止受害者进一步滑动。幸运的是,受害者会在折磨过程中因血管破裂或休克而死亡,但不幸的是,受害者会在巨大的痛苦中被木棍刺穿,并在这种状态下生活三天。他们在泥里爬着,让德拉库拉伯爵吃东西,看热闹。据悉,德古拉已经进行了20万到30万次暗杀。
Top1,剁。
在中世纪的英国,被五匹马砍死的人通常是叛徒。在1814年英国废除叛国罪之前,肢解五匹马的刑罚还是合法的。这是一种非常可耻和可怕的死法。通常只使用兵变等最高罪行。剁碎的尸体只会用在男人身上。如果一个女人犯了叛国罪,她会被绑在柱子上烧死。直到1970才挂掉。起初,凡人会被当众捆绑起来,然后被绞死并割掉生殖器,最后他们的身体会被分成四部分。在一些著名的公开分尸中,如果有人不去看,就会被怀疑为潜在的叛徒。
在中国古代,下马也是一种酷刑。五匹马或五头牛被用来撕扯人的头和四肢,拉活人。又称“五车分”。比喻之后,就很难把整件事情分割成碎片了。
砍掉一个人的头和四肢都需要很大的力气,更不用说拉了。受害者的痛苦可想而知。当它真的流泪的时候,恐怕受害者就再也感觉不到疼痛了。疼的是被拉的时候。
春秋时期,车裂刑被广泛使用。一些有仁心的人已经意识到这种惩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汽车裂缝。在周赧王,齐王决定在自己的国家执行肢解的惩罚。大臣们劝他,齐王不听。高来见齐王,说:“斩车是齐王的惩罚,没有办法,只能执行。是你下属官员的错!”当齐王问为什么时,高姿说:“现在世界上有争端。英雄豪杰都想选一个贤明的君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虐囚,抹黑,英雄不敢来。我们自己的人民也会背叛你,如果这样下去,国家一定会灭亡。你的朝臣在如此影响国家前途的大事面前,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生怕违背你的意志,带来斩龙斩心般的不幸。这只是为了保全自己而不惜让主成为杰那样暴戾昏君。所以我说他们的错误太大了。”听了高姿的意见后,王琦取消了使用拆车处罚的决定。
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