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28事件的始末是怎样的?
“228事件”源于环内一次意想不到的抢烟事件。故事大致如下:
1936年2月27日上午11点左右,垄断局接到密报:
五十多箱火柴和香烟走私到淡水港,专卖局派叶德根,
钟延洲、、刘超群、盛铁富、傅等六名检查人员与治安大队一起,
四名警察被派去调查,但当他们到达淡水时,只查获了五箱走私香烟。很快,
据线人说,这些走私货已经搬到台北南京西路的幸福三月。
附近(太平镇,今延平北路),照此,A是台北最大的私货集中地。支票
官兵先去太平镇附近的潇湘园吃饭,以便就近走访。下午
7时30分,他们赶到现场时,走私分子早已逃之夭夭,只查获一名40多岁的男子。
寡妇林江迈公私烟要被没收。林强卖得差不多了
他跪下来苦苦哀求道:“如果都没收了,我就没饭吃了,至少把钱和。”
把专卖局做的烟还给我。“但调查人员忽略了这一点。当时围观的人
很多人都加入了代祷的行列。林江迈急了,然后抱住了督察。
一怒之下,其中一名检查人员叶德根用枪管打在她的头上,致使林太太头部受创。
血在流,旁边的女儿吓哭了。目睹这一幕的人异常愤怒。
他围着检查人员喊,“阿山(外省人)不讲道理”“小猪真恶心”。
“把烟还回去”等煽情的话。见势不妙,检查员迅速逃离,但群众
但我正在紧追不舍。其中一名检查人员,傅薛彤,开枪警告,以便逃脱,但不幸的是,他开枪失误。
当时,陈文茜(大约二十岁,第二天去世)是一个在楼下看热闹的市民。检查员
逃到永乐镇(西宁)派出所,后转到警察总部(中山堂旁),怒人。
砸碎督察货车的玻璃,将货车推到路边,然后包围派出所。
求交出凶手枪毙他。专卖局李炯分局商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商业协会第四组
组长杨子才闻讯,9点多赶到现场处理。当时聚集了一百人左右。
看到他们的卡车到来,两人都试图击败他们。李和杨乃被移送到台北警察局。
人群紧随其后,已经聚集了多达六七百人。李和杨说他们将受到惩罚。
督察,但群众要求交出肇事者。两人只好在北市警察局长的配合下。
陈把六名检查人员送到宪兵队羁押。但是,人民不满,要求立即将6人
督察开枪打了他。李、杨二人都以“罪刑法定,法明,所以答而不擅。”
原因,反复解释,却始终得不到理解。群众得知巡官被送到了宪兵队。
(台湾省新生报对面)奈围上来,要求交出凶手。张牧涛的严厉话语
拒绝了,并让一排宪兵上前摆出射击姿势。当人群看到它,他们藏在新的报纸拱廊。
在场的目击者周传志说:当时台湾新生日报日文版总编辑吴金莲很好奇。
出来拜见,笑着和周打招呼。周问,“有没有龚?」
吴答应了一声“是”,转身进去取出锣来。然后,雨一停,铜锣叮当作响。
起身,人群包围了宪兵队。还有年轻人在街上敲锣打鼓,喊着“台湾省,快滚!”
报复”、“又不是红薯不会出来”,整晚喊着辱骂。有些人去了台湾省。
《新生报》要求刊登这篇报道,总编辑吴金莲被授予“台湾省行政长官办公室宣传委员会”
会员协会不得拒绝发布事件消息的命令。公众威胁要用汽油烧了它。
报纸。吴金莲只好请李万菊校长出面。李答应出版它,人们离开了。
报纸。第二天,报纸在第五个字刊登了一篇100字左右的报道。(第48页)所以,
缉私引发的伤杀,点燃了酝酿了一年多的怒火,群众烧车。
包围警察局和宪兵队,要求立即处决凶手。没有一个满意的答案,
群众长期待在一起,终于引发了第二天的“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的确是台湾历史上的一大悲剧。称之为悲剧,可以分为
从两方面来说。就台湾的受害者而言,他们不会死于日据时期帝国主义者的破坏。
然而,他们却在日夜盼望归来的祖国军警的镇压中死去;他们容忍或批评政府,或者
提出台湾人民统治台湾的要求,自信没有反抗政府的叛乱,并为此被处决,而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经过公开审判的程序,甚至被秘密处决,尸体并不存在。
打破社会不文明的做法。甚至有些伤亡人员根本没有参加过反政府行动。
就因为军队乱扫射,就成了鬼。就光复后在台湾服役的大陆人而言,
虽然有些军人或公职人员有贪污受贿等不良行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来台湾。
所有人员都是贪官;然而,在这次事件中,一些内地人成了替罪羊。
被不法之徒盲目攻击,造成人员伤亡,虽然人数没有台湾受害者多,但也是
一些来台湾的公职人员害怕了,离开了台湾省。这些现象使得大陆和
台湾省之间的差距加深了。不可否认,有些人殴打大陆人或使用武力攻击他们。
机构、机场甚至伤害人民生命的人,还是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不是全部
“228事件”的伤亡者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一定要区分开来。